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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要求政府公開婦女事務委員會委員的任命準則及遴選過程

聲明:要求政府公開婦女事務委員會委員的任命準則及遴選過程

政府最近(1月15日)宣布:委任五名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新成員及再度委任八名現任成員,任期兩年,有關任命由本月15日起生效。五名新成員為陳婉嫻、趙麗娟、林恬兒、劉仲恆和羅婉文【註一】。作爲政府中唯一處理婦女事務的架構,本會仍十分關心其委員的組成。對於政府昨天在沒有公布任何準則之下,任命以上人士成爲婦委會的委員,本會表示極度失望,並強烈要求政府公開其任命的準則。

在昨日獲任命的新成員中,陳婉嫻曾出任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趙麗娟現為利豐發展(中國)董事;林恬兒現職星島新聞集團業務發展總監;劉仲恆為香港私人執業的放射科專科醫生;羅婉文為商務律師,現為孖士打律師行中國業務主管合夥人。婦委會的工作涉及推動和促進婦女權益,有相關履歷的人選至爲合適。新獲任命的專業人士來自議會、地產、醫療、法律界別,但在婦女事務、性別平權的相關經驗似乎欠奉,其性別視野、性別敏感度亦無從稽考,本會質疑他們能否勝任婦委會委員一職。

更甚的是,委任過程不透明,亦無諮詢市民及民間團體意見;這些委員是否有足夠視野、敏感度和經驗去回應市民的實際需要?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近日發表的《性別主流化在香港的實踐研究及檢討報告》(2017)指出婦委會架構和資源限制,作爲咨詢架構,她只可以給予政府建議,亦沒有實質的權力去「影響」各個部門在所有層次及所有階段的政策過程中納入性別平等觀點。不過,正因婦委會可以發揮的角色有限,其委員爭取性別公義的視野和決心變更為重要,令它在現有的限制中發揮最大的作用。

本會要求政府公開婦委會所有委員的任命準則及遴選過程,以令其更能有效回應社會需要,盡快推動性別主流化,令公帑更用得其所。

新婦女協進會

【註一】《婦委會添新成員》,政府新聞網,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