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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2017年施政報告中長期護理內容

回應2017年施政報告中長期護理內容

「居家安老得個噏 長期護理唔等得」

梁振英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已公佈,內容篇幅看似不少針對長者需要,但實際也未能回應長者的訴求。

政府外判照顧責任,將人本服務變商業化

就長期護理方面,政府依然堅持將照顧服務推向私營化、市場化,迴避承擔安老的責任。過往不同場合內,不同長者團體、服務提供者等都表達出對院舍券的反對聲音,反對將長者推向私營院舍,應從根本資助服務不足的問題入手。政府繼續採取「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如所謂「優化」院舍券,逐步引入私院參與,而沒有增加任何資助社區照顧名額及院舍服務名額。而同時間,社區照顧券亦開始引入私營機構,整個市場化的現象只會變本加厲。這些照顧券只是將有需要的長者進一步推向市場,當人本的服務變得商業化時,只怕講金不講心,影響長者的晚年生活。

口講居家安老,但一直忽視預防支援,只提出關愛基金做短期計

關顧聯過往一直提及社區照顧服務應具預防支援,建議政府應配以輪候指標大幅增加社區照顧的名額及資源,為身體輕度缺損的長者提供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以延緩身體退化及入住院舍,以促使長者有尊嚴地居家安老及減低院舍成本的開支。很遺憾,施政報告欠缺整體長期護理的規劃,又再一次以《安老服務計劃方案》作擋箭牌,而欠缺實際針對居家安老的措施。

而施政報告中首度提及支援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的長者,考慮以「關愛基金」提供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在欠缺實質內容外,關愛基金始終是短期的計劃以及計劃條件一向苛刻,相對穩定而持續的支援服務實在差異大,反映政府並未有真切關顧到輕度缺損的長者的需要,而魔鬼會否在細節仍然是未知之數。

針對殘疾人士的長期護理則更加模糊,提出「繼續增加各類康復服務的名額」、「加強對居住於社區的老齡化殘疾人士的支援」,當中並沒有任何具體及前瞻性的建議回應殘疾人士多元化社區照顧的訴求,單純把服務名額增加至稍為彌補過去供求嚴重失衡的狀況。當中服務人手嚴重不足亦 長期困擾長期護理服務的提供,遺憾施政報告亦沒有提及及如何透過增撥人手配合服務名額增加的政策方向。另外,殘疾老齡化現象早已敲起警號,過去《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的諮詢完全把智障老齡化排拒於外,而施政報告亦沒有有關應對的具體建議。

同樣地,政府考慮以「關愛基金」為低收入家庭的永久造口人士提供特別津貼購買醫療消耗品,計劃只屬短期和試驗性質,當中的申請門檻、內容亦是我們所關心的。遺憾地,除永久造口人士外,其他嚴重殘疾人士亦面對醫療消耗開支高昂的問題,例如尿片、導尿喉等(非造口),政府亦需檢視現有的計劃並擴闊及恆常化計劃以支援殘疾人士的生活。

長期護理欠規劃,計劃方案淪為擋箭牌

《安老服務計劃方案》進行至今2年半多,問題多多,亦經常淪為政府的擋箭牌,每當團體問及有關長期護理的安排及改善,政府都以計劃方案進行中為由,而沒有實際措施,至今仍未提出有關增加社區照顧服務的時間表、路線圖,一直採取拖字闕,欠缺對長期護理的承擔。《香港康復計劃方案》應吸取《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的經驗,在制定《香港康復計劃方案》時需全面諮詢殘疾人士及公眾,提升有關諮詢及文件的透明度,並必須有需求方程式、指標及具體目標數字等。

延遲綜援申請年齡,實際逃避照顧有需要人士的責任

政府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使60-65歲這班青老的綜援標準金減約$1000,其他補助金亦會受到影響,而介乎這年齡層的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在面對醫療開支下,生活更為艱難,政府這項提高年齡的做法對有經濟需要的人士來說絕對是雪上加霜。更甚者,關顧聯亦擔心政府逐步在不同範疇上延遲申請的年齡,以逃避照顧有需要人士的責任。類似的情況確實在長期護理上有跡可尋,在《安老服務計劃方案》中提及「直接提供給長者的長期護理服務,年齡要求應為65歲或以上,並視乎是否有確實的護理需要,彈性處理60至64歲的人士」。但按現時情況,60歲或以上的人士身體有需要時可提出申請長期護理服務,繼而進行相關評估,以便在評定情況後可安排服務支援。雖然60-64歲一般需要長期護理服務的使用者相對其他年齡層為低,但政府亦不能忽視他們的需要,尤其是慢性病、認知障礙症等亦有早發的情況出現,經濟上的需要亦是一樣。重回正軌,政府應取消以家庭為單位的綜援申請,令長者及殘疾人士可以獨立身份申請綜援,使他們及其同住家人的經濟負擔得以減少,同住家人可互相支援,進一步促進社區照顧、居家安老。

否決全民退保,愧對長者

最後,政府再一次漠視民意,否決全民退保,使長者老來仍需接受左審右查,實在愧對長者。即使是「優化」長者生活津貼,亦同原先全民退保的理念完全不同,長者辛苦勞碌一生,到晚年沒有工作收入時,而醫療及長期護理也需要開支時,仍需受到連串的審查,實在不仁。而政府只以公帑支付「優化」長者生活津貼,其財政可持續性反而不及全民退保中三方供款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