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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之後,三樣要做的事:一哥道歉、全面調查、改革監警會制度

七警之後,三樣要做的事:一哥道歉、全面調查、改革監警會制度

題為編輯所擬,攝:Manson Wong

七警終得法律制裁,雖然已是兩年多的事,但公義尚存。星期五出席now新聞台節目,講警民關係問題。我開宗明義地說,我不會一竹篙打一船人,我亦不會認為示威者與警察的對立面能夠消解,但我非常同意致電節目的退休警察所說,警察不應該做「爛仔」,不應行私刑,要跟法律,秉公辦事。

要讓市民對警察不再有極壞印象,不是靠高志森、何君堯、梁美芬之流為犯法的警察開脫,而是我們要有一個更好的制度去監察,去補救,要令整個執法和檢控過程高度透明,公平公正,不能選擇性檢控,市民覺得公道,警察要克制不介入政治,要以法以上,即使對立面不能消解,矛盾都不會尖銳得劍拔弩張。

起碼政府應當做的是:

第一、警務處處長應代表警隊向曾健超及香港市民道歉,並馬上將前警司朱經緯緝拿歸案,秉公辦理;

第二、立即就2014年的雨傘運動及2016年的旺角騷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參考《一九六六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全面地檢視各範疇,無論是社會背景、政府政策、當時警力及使用武力情況、當日(或79天)的紀錄,向公眾交代,承諾推行改革;

第三、成立獨立於警務處的投訴警察機構,或直接改革監警會,賦予其調查權、定案權及懲處權,同時應改革監警會委員的組成,並馬上主動調查過去有關警察嚴重傷人的案件,重啟調查,將涉事違法警員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