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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會議員為曾蔭權求情 民主黨稱屬個人行為

前立會議員為曾蔭權求情  民主黨稱屬個人行為

(獨媒特約報導)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週五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法庭昨日再開庭,處理求情判刑和其餘控罪問題。法官最後將案件押後到星期三早上判刑,多名前高官和多名民主黨前立法會和立法局議員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民主黨在晚上發聲明回應指,黨員撰寫求情屬於個人行為。

為曾蔭權寫求情信的包括多名前司長:陳方安生、林鄭月娥、曾俊華、黃仁龍、唐英年和林瑞麟,黃仁龍更親自到法庭旁聽為曾蔭權打氣。此外,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的亦包括十多名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及前成員,包括何俊仁、楊森、張文光、李華明、羅致光、李永達、甘乃威、黃偉賢、謝永齡、何敏嘉、林鉅成和劉千石。

信中提到,曾蔭權雖然有不足和備受批評的地方,但四十年來竭誠服務香港和市民,所以對他有基本的尊重和肯定;加上年事已高,希望法官不要判處曾蔭權監禁。

在求情信中,又提及曾蔭權歷任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和行政長官;並先後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中撃退國際大鱷,2005年的沙士過後成功復興經濟及2010年時「致力遊說中央,接受政改改良方案,成功促使政改走前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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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何俊仁(資訊圖片)

何俊仁:曾蔭權只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不是貪污

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為曾蔭權求情是基於人情,因為對方為香港做了四十年的功績,對香港有很大貢獻。他稱,「曾蔭權只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不是貪污行為」,認為性質上有很大分別。他強調,求情和民主黨支持政改方案無關,「無諗過呢啲問題,只係咁大年紀要坐監,好慘。」

曾蔭權任行政長官期間,在2009年曾推出政改方案,即立法會增加10席至70席,包括5席地區直選,選舉委員會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並由不少於150人聯合提名參選,方案當時被批評為民主倒退。曾蔭權當時以「起錨」作口號,時任中聯辦副任李剛曾與何俊仁、劉慧卿和張文光會面,政改方案最後在民主黨支持下通過。

單仲偕:求情不是民主黨中委會的決定

前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則指,求情信中一個「民主黨」的字眼都沒有,強調他們雖然是民主黨成員,但求情不是民主黨中委會的決定,「只係一班前立法會議員希望為曾生求個情」。單指出,因為「有媒體講到好似係民主黨的決定咁」,所以有必要作出澄清。

民主黨元朗區議員、前立法局議員黃偉賢指出,求情信中有十多人聯署,當中都是前立法會及立法局議員,因為覺得曾蔭權在香港和香港市民上有功績和貢獻。他指,不論在工作和私下接觸都,都相信他的工作熱誠,認為曾是值得尊重和正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