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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群體內也須講法治和公義

教會群體內也須講法治和公義

前港姐麥明詩近日在其臉書專頁扼要地解釋法治的重要性,該帖在網上瘋傳,筆者也認識不少基督徒轉載了該帖。不過,筆者並無對他們任何一個的轉載讚好或留言,原因不是該帖的內容有什麼問題,而是因為希望再想深一層:如果要把同樣的道理放在教會的群體,教友會有什麼反應呢?是相同的回應,還是截然不同的反應?

有關從倫理學和社會學角度看七警案的問題,龔立人在〈七警被判後的警察:更新還是沉淪〉一文已有很詳細的剖析,在此不贅。不過,龔立人不是在七警案中才強調真相和公義必須是復和的基礎——復和是犯錯者承認錯誤和道歉,在此前提下原先的受壓迫者作出寬容。他在其他場合的分享和其他著作中也非常強調這一點。他甚至說,現時有相當部分的教會只談群體內的愛和包容,若然稍為強調公義,便會被批評為缺乏愛和包容。他這番說話是對着眾人說的,所以若筆者有半點捏造,無論是他本人,還是其他聽眾,也不難指斥筆者造謠生事。

筆者不是說,七警案本身的問題不值得大書特書,但若然把這件案件與大部分教會面對的處境作一個比較,實不難發現有些驚人相似之處:

一、警察群組著重兄弟手足之間的情,教友們亦著重弟兄姊妹之間的情;

二、警察群組把兄弟手足之間的情誼凌駕於維護公義,而有相當部分的教友則對有不同交情的弟兄姊妹做性質相同的事有不同的反應和評價,另有不少教友是以別人是不是基督徒來判斷是非對錯以至區分敵我;

三、警察在執法時本應控制自己的情緒,而教友在團契聚會時亦應檢視自己情緒的產生是建基於怎樣的價值觀,另不應貿然地把個人情緒或私人恩怨發泄到其他團友身上,使事情愈趨複雜。若然團友之間,以至基督徒群體與非基督徒群體出現衝突,便應運用「先真相,後復和」的原則處理問題,而不要以「我已掌握了絕對真理」的姿態居高臨下地待人;

四、直接引用龔立人的說法,「社會(不是法庭)對警員的道德要求會比一般人高,不但因為警察擁有一般人沒有的權力,更因為警察是執法者。若對警察寬容,這不只是助紂為虐,更破壞警察的誠信。」其實,社會對基督徒的要求亦應比一般人高,這不是基於歧視基督徒的緣故,而是因為基督徒本身便是嚴格的道德標準提倡者和批判者。若對基督徒寬容,這不只是助紂為虐,更是破壞基督徒的誠信;

五、警察的裝備比一般市民的精良,其擁有的權力亦比一般市民高,那麼,在位高者本應對在下者寬容(無論在下者有沒有犯錯),而非反過來要求無權者先寬容(犯錯的)在上者。其實,基督徒的屬靈操練和研經裝備也理應比非基督徒多,那不管是否用在上者vs. 在下者的角度看問題,基督徒也理應對別人批評聖經或基督徒群體一事寬容,而非反過來要求一般人先寬容基督徒,甚或體諒基督徒犯錯。

事實上,迄今教會群體內出現不合理壓迫,以至基督徒群體對非基督徒群體作不合理壓迫的情況仍然頗為嚴重。後者的問題不易解決,但至少仍有法治原則監察,但前者的問題有可能無日無之地重現,箇中關鍵是缺乏應有的透明度和公正的調解員。有些時候,團契小組內出現不和的問題,弟兄姊妹未必希望事情浮面,一來事情傳開了,可能會讓其他教友誤會他們破壞團結合一,二來有些弟兄姊妹希望能夠做到內部事情內部解決,三來理虧者多半希望事實石沉大海。但若然弟兄姊妹希望自行解決內部不和的問題,那便會衍生一個問題:誰有資格作最終的裁決?官腔的答案當然是上帝,但這不能避免於有人以自己的意願凌駕於別人的想法,然後騎劫上帝,聲稱他/她的說話是「上帝的旨意」或來自「上帝的啟示」。另一個答案是誰比較有理,誰便有資格作最終的裁決。然而,到底怎樣界定誰比較有理呢?當每個涉事者也強調自己是有理的一方時,這個準則無法協助基督徒處理群體內的不和與衝突。

一般比較好的做法,是由不牽涉事情在內的教牧同工或/和資深教友作中立的調解員或裁判。筆者也見識過由教牧同工介入的良好效果。不過,也不能排除作調解員或裁判的教牧同工或/和資深教友本身也有偏頗的立場和成見,導致問題的惡化。若然出現這個情況,後果可以是災難性的:得不到公平對待的人可能心懷怨恨地離開教會,這既與弟兄姊妹強調的愛和包容完全背道而馳,亦使公義得不到彰顯。所以,真的沒有一個萬無一失的解決辦法,但這不表示沒有像俗世般設立法治制度的需要。

坦白說,筆者原先希望多花時間做自己的研究,對於以上的事情,既然過往已經簡單說明過,便一度希望不再作無謂的糾纏。畢竟,基督徒圈子仍不乏能夠指出以上問題的人,例如馬斯特、端木皚等等比筆者有更精闢的見解,這亦是筆者一度失去再寫相關議題的動機的原因。但原來始終有些說話是不吐不快的。筆者返了教會已有很多年,即使有部分教友對筆者不滿,他們也不會表現於人前,所以筆者面對最差的情況,極其量是別人虛偽的客氣或不理睬而已。但筆者真的見識過其他教友遭受不合理的排斥,有些甚至被人辱罵或排擠至離開了教會。仍然留在群體內的人,有相當部分對選擇離開的人抱負面的觀感和想法,這個現象可能在一般的社交圈子頗為普遍,但難道教會應該如此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