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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三零滅港大行動

二零三零滅港大行動

《香港2030+》係中國滅港行動,殖民陰謀。政府藉口香港地少人多,要搶地起樓;為捉住珠三角經濟發展機遇,要發展東大嶼、新界北,起中部水域人工島,建設新商業核心區云云。實情香港本土人口正減非加,政府大把地,根本毋須破壞大嶼山等自然環境起樓。有理由相信香港二零三零+志在港珠澳大融合,方便中國殖民香港,要香港做珠三角經濟奴隸。所謂土地儲備更可能為向郊野公園開刀。

計劃一面話人口老化,一面話人口增長,要劈樹填海起樓,簡直自相矛盾。「預計現有、已落實及已規劃的發展,加上重建已建設區,應只可應付約三千六公頃的土地需求。概括而言,預計長遠仍缺乏最少一千二百公頃土地,才能滿足預測的土地需求。」

根據本土研究社調查,香港政府收埋棕土數量一千二百公頃(二零一五), 各種閒置地儲備四千公頃(二零一二),根本毋須發展東大嶼及新界北。

島嶼活力行動任憲邦博士分析政府數據,發現香港人口增長放緩,到了二零四三年人口高峰期,達八百二十二萬,二零六四年回落至七百八十一萬,如果計埋未來新市鎮(新界東北、洪水橋及元朗南)可容納共五十五萬的規劃人口,及香港現有房屋規劃,則全港可容納的規劃人口總數達八百五十三萬七千,已經超越了未來人口高峰期總數的八百二十二萬。任憲邦認為,如果三十年後根本沒有那麼多人口和房屋需求要一個東大嶼都會來應對,那唯一的可能就是政治因素——屆時已到二零四七年香港前途之限,中港邊界已消除,大量大陸人和大陸企業進駐大嶼山。

去年大陸單程證來港人數五萬七千四人,十六年來最高。本年三月五日,全國人大會議上,總理李克強發表工作報告 ,提出大陸與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 在在證明中國要熔了香港。

此外,本土研究社陳劍青(二零一六),研究古洞北擬發展地區的地權,發現許多土地由多達一百三十三家公司持有,其中二十四家公司因是離岸註冊而沒法追查股東身份。陳劍青指出,大嶼山擬發展的土地面積較古洞北大好多倍,當中不知有多少農地落入了無法追查持股人身份的離岸公司。

再者,大嶼山現已存在破壞及保育危機,政府尚且未能有效解決或作長遠保育保證,一旦大規模發展,引來的爭議自然更大。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自二零零八年後,大嶼山多個地方已被人傾倒坭頭等建築廢料而破壞。大嶼山愛護水牛協會主席何來,就於舊年農曆新年期間帶領本網媒視察貝澳水牛保育地部分地段這種被破壞的情況,而現時的規管有漏洞,令當局不能執法阻止。

東大嶼計劃包括大量填海,起中部水域人工島,在交椅洲起商場,在喜靈洲起住屋,剷平梅窩發展地產。填海二千四百公頃,必定嚴重影響維港水質、生態環境以及漁業運作。其實港珠澳大橋工程已令香港瑞獸中華白海豚絕跡。

南丫島、坪洲等離島居民,如坪洲填海關注組,擔心中部水域人工島計劃會將各離島以橋或鐵路接駁港島西、九龍西及大嶼山,變相滅島。長洲、南丫島接受遊客能力已達極限,此計劃一旦實施,中部水域將有大量汽車行駛,長洲、南丫等離島空氣將受嚴重污染。

《香港2030+》「將利用鐵路連接東大嶼都會的主要組成部分。對外方面,可利用鐵路把東大 嶼都會連接到港島西、九龍西、北大嶼山,以及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進一步連 接至新界西北......香港西部將逐漸形成一條經濟走廊,而擬議的東大嶼都會將進一步鞏固這條走廊的發展。西部經濟走廊位置優越,有利抓緊珠三角日後帶來的經濟機遇」。換言之,《香港2030+》計劃將港九新界各商業核心區,接駁屯門高速公路、大嶼山港珠澳大橋,直通中國,令香港功能變成專門服務大陸的商業金融區;同時加速港中融合,方便大陸自由行、雙非人、走私客長驅直入香港本土。

另一方面,港珠澳大橋,高鐵,三跑等大白象工程,已耗庫房幾千億,香港二零三零計劃中的鐵路及填海工程,相信為另一斂財大白象工程。況且,香港二零三零+計劃而今就會開始歛財,申請巨額撥款做研究勘探之類,而不一定要等到二零三零。

《香港2030+》計劃又話要發展所謂低增值邊緣地,做土地儲備。梁振英最後施政報告已建議在郊野公園邊緣所謂低增值地起樓,故土地儲備應志在謀害香港市肺,向郊野公園開刀。

陳劍青〈評「香港二零三零+」中最危險的概念 — 土地儲備 〉:「理論上香港九成九土地都係屬於政府擁有,大量未有使用及出售土既地都係屬於官地,本身就已經有龐大既政府土地儲備。《香港2030+》依家透過高估人口假設到九百萬(實際香港去到二零四一年最高峰只有八百二十二萬),然後話未來需要擴張多二十巴仙城市面積(四千八百公頃),話就算最尾搶番黎既土地預多左,咁咪幫大家儲著先囉,但係我地既環境、家園同邊境就已經俾佢破壞左。」

總之,香港政府大把地,根據毋需逳(音郁)大嶼山、新界北,香港房屋土地問題根源係中國不斷派新殖民來港。既然如此,本人建議大嶼山、新界北復興本土農業,種有機菜,發展生態旅遊、起中草藥研究所、有機食物銷售中心等。

註:本文為曾焯文發言稿,一七年三月十日,宣讀於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香港二零三零+:跨越二零三零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