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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官佔領保安局,民權堪虞

前警官佔領保安局,民權堪虞

文:法律界基層工人 - Charles@法夢

網媒《香港01》日前引述消息人士透露,777 統治班底中,保安局局長一職人選,以現任副局長、曾任副警務處長的李家超,呼聲較高;報道亦指,目前亦是兩名副警務處長之一的劉業成,可能會直接過檔政治團隊接替副局長位置,形成正副保安局長「全警班」的奇觀。

但報道亦指這消息未必最終落實,保安局可能維持前入境處長出掌的「傳統」,而曾經為新特首助選的前懲教署長,據傳亦可能獲延攬「入局」。

主權移交前,保安司清一色由政務官出任,例如謝法新 (David Jeaffreson)、班乃信 (Geoffrey Barnes)、區士培 (Alastair Asprey),以至首位華人保安司兼過渡局長黎慶寧,盡皆 AO,「文官制武」。黎慶寧過渡至特區任職一年求去,董建華改以入境處長葉劉淑儀掌管保安局,至今三任局長皆具入境處長背景(李少光任局長前曾短暫擔任廉政專員)。

基層工人無意將海外「文人掌軍」式的防長任命理論直接生搬硬套至香港,斷言統轄六大紀律部隊的保安局,就必不可由退役紀律部隊高官出掌。只是,在特區廿周年、777 上場的當時當刻,是一個絕對絕對絕對不可任命前警隊高層出登上保安局長位置的時刻。

首先,經過二十多年,警隊從「大戰旗兵」、「犁庭掃穴」時期累積而來的超高民望支持老本,已經消費至所餘無幾,警隊民望已經跌至各大紀律部隊排名之末;在這背景下強行將保安局變導向「以警統武」的另一極端,撇開市民反感不論,恐怕其他紀律部隊同袍亦難以服氣。

此外,作為保安局轄下最大規模、且是整個特區政府最堅定武力後盾的警隊,其實亦有不少急切需要應對的爭議話題,甚至需要徹底改革。

例如未來警方很可能在更換警員隨身通訊器材(俗稱「小露寶」)時,一併換成具攝錄功能的新器材;換言之,未來所有軍裝巡邏警員(或配備通訊器材的便衣警員)均會有權攝錄職務過程中遭遇的市民。但在警方有意將隨身攝錄常規化的同時,目前配備隨身攝錄機警員的指引,其實尚有模糊地帶有待釐清,例如片段中可能錄有對市民有利、甚至載有警方濫權證據的內容,但警方仍有權以沒有呈堂價值為理由不予披露甚至銷毀,市民一方永遠無法獲得片段。

另外,不少警員不知從何時起,養成一個極差極不恰當的壞習慣:每當市民意圖拿出手機拍攝警員執勤情況時,警察就會發難大叫「嗱,根據《私隱條例》,你沒有權未得我同意而拍攝我的,收起你的電話!合作!」事實是,雖然個人肖像亦屬「個人資料 (personal data)」的一種,但只要市民拍攝警察的目的是保障自己的權益、防止警察濫權,或者保留紀錄作日後投訴或訴訟用途,私隱法沒有任何條文,禁止作為警方執法對象的市民去拍攝警察,原理就和任何警察在行事過程中,都無權拒絕向市民交代自己的警員編號或姓名一樣。

一個出身自警隊的局長,有沒有能力和認受性去處理好擴大警員攝錄的爭議,例如改善片段儲存及刪除的指引,還有如何平衡警民雙方為搜證而「互拍」所衍生的法律爭議,實在不容樂觀。

相比起隨身攝錄問題,還有另一個黎棟國局長目前採取「鴕鳥政策」,完全不聞不問、視若無睹的更大隱患:香港警隊正面對空前的誠信管理危機。

「休班警 v 現役警」的「世紀大戰」,人們嘲笑調侃的背後,更感到莫名其妙,何以數字更新速度可以幾乎以日計、花款案情可以推陳出新千變萬化:緝毒探員變成藏毒者、警署失竊品可以從百萬元保釋金到放進儲物櫃的現金、駕駛警車失事也要「老妨」狡辯一番 ……

局長也好,「一哥」也好,基本上就是不斷要求媒體和公眾不要只咬著三萬警察當中的數十個「個別情形」不放,但這番解說卻完全沒有回應公眾對腐敗所侵蝕環節的憂心忡忡:警員竟能將鬧市兇殺案的材料洩漏而取酬,案發近三年沒有一人遭控;三名官階各異、先後任職 O 記的刑偵幹探,竟涉嫌長年享用夜點免費招待而通風報信 …… 市民完全有合理理由質疑,集團式包庇索賄的日子,要重臨香港了嗎?

在這時刻,整支警隊從行事常規到風紀監管、從成員個人操守到整體法治觀念,皆在在需要檢討、補漏、修正,甚至改革。警隊強硬分子固然妄圖以裝備更新、配合嚴苛的反辱法,就能堵住悠悠眾口「工作順利」,另邊廂,民間一直矢志要推動的監警機制改革,賦權監警會有權獨立調查或檢控,則毫無進展。

將何等背景人士放到保安局長的位置,無異於新特首向警察、向市民大眾,發出她將如何應對警民關係現況的訊息。一旦新任正副局長盡是前警務高官,這可能是出於為民望低迷的警隊提振士氣的意願,但同時亦是向大眾宣示:「警察沒有錯」,一切有關警政改革之議,基本毋庸再議。幾可肯定,這只會進一步助長警權的氣燄,並持續剝削公民所餘不多的自由。

更多:香港01(201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