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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無罪

知識無罪

今日大家都知道香港民間學院被特區政府警告了,好多知道此事既朋友都好擔心未來民間知識活動會唔會愈遭打壓,等我交代一下事件的始末。

香港民間學院是我與其他幾位青年學人的策劃多年的知識計劃,透過本土研究社義務策劃,想推動學院以外的民間知識活動,課程主要比例既收入會比番講者,支持佢地進行各範疇的獨立知識生產,長久以來形式一個民間知識社群。開始兩年多已經有500-600位學員參與,民間知識社群亦漸見輪廓。

應該係3年前,開辦時專登走去教育局既註冊講座,認真睇下駛唔駛註冊拎個牌。個陣直接問個負責人員,佢同我地講係話只要唔涉及中小學課程,興趣班就唔需要申請辦學牌。所以我地攪左兩三年都係唔牽涉中小學課程既內容,況且我地好清楚唔係想開補習班,而係教授啲學院以外既社會及批判知識。

但在3月28日晚,好記得係林鄭當選之後既第二晚,有兩位教育局既執法人員,突然上門話收到「投訴」發左封警告信俾我地,話我地攪既知識活動違反《教育條例》。我問佢我地攪興趣班一早問過你地同事冇問題先攪,佢冇直接回應,就話佢現場既判斷係佢大學有聽過類似講座 (當天課程的內容是「風水與數學」)。但我地再追問之下,佢個講法變左只要有任何「學術成份」,都係要納入規管。

咁我再拎我地既知識活動俾佢睇,叫佢判斷下究竟邊個課程既咩內容係會有「學術成份」,我地今季又教歐陸哲學、歷史大事,佢都答唔到我,話要睇現場執法人員既判斷先決定到。「就算我今次話你唔係唔發警告信給你,下次執法人員既判斷都可能話你係」,佢想暗示俾我聽早啲收到反而係好彩,同埋之後有機會陸續有黎。

我地同佢傾左一段時間,傾左好耐我都掌握唔到究竟要被規管既課程具體既定義。我都明白執法人員個個其實只係收order做野,都唔想為難佢,當然我都知道佢都係政府機器既一部分。整緊封律師信個陣,我都有反映俾個執法人員聽我地個處境,你又唔交代清楚個定義俾我聽,之後我地點攪你都可以話違規。佢就話佢地都好少處理我地呢啲case,講到明其實係好含糊架,「講下啲馬跳跑舞照跳就冇野囉」。之後個執法人員再有講到,定義有咩唔清楚就上court處理。

幾年後個定義搬龍門,今日變左冇明確定義講邊啲得邊啲唔得,條例又寫得咁闊,又話睇現場判斷無其他事就法庭見,其實周街攪既講座系列同課程literally都可以係違規。今次明報有幫手就事件再次追問教育局,佢今次都係冇俾一個明確既課程定義,例如課程同講座之間既定義。

到依家呢一刻,我都覺得係有啲無辜,又唔係攪補習社,教授民間知識都有罪嗎? 你話係唔係政治打壓我地,我本來個人都傾向會先唔咁諗。但係認識我地既朋友,都知道我地對橫洲事件、丁屋、土地霸權絕不留手,今年重攪緊個解密檔案計劃,再近日重爆左梁美芬建議開發「嘉頓山」昇降機既事件。問過啲學者朋友,佢調轉頭話「梁振英唔攪你先奇啦」。其實又係喎。

其實收到封警告信對我來說冇乜大礙,唔駛擔心,最主要係對唔住啲同我地一齊開課既講者,尤其當日退休教授丁南僑(丁Sir)都收到警告信,實在有辱斯文。佢都好體諒同支持我地,清楚知道呢個時代,就算民間教學都可以構成一種罪。同埋啲講者真係好認真做知識活動,有啲話佢重認真過平日0係學院。我地本來都整緊下季既6-7個講座系列,都變左要暫時擱置,要進一步逼教育局清楚交代到個課程定義我地先會進一步行動,我自己risk唔緊要,但唔想影響到找回來既學人。

當然我知道呢件事唔係我自己既一件事,有好多參與過我地民間學院活動既朋友都覺得好可惜,都知道啲講者好認真咁做緊民間知識活動,件事係涉及未來香港民間社會進行知識活動既自由有冇被收窄,同埋學在民間議程既未來。感謝身邊好多朋友俾左好多意見,其實好多事件見到有問題我都會衝出黎講,好少諗過其實俾人攪既時候要做啲乜。大家唔駛為我地擔心,有唔少朋友同未來繼續推動民間辦學既教授朋友都會同我地拍住上,我反而係為未來民間知識活動既前路比較憂慮。

同時,有啲教授朋友有建議話,與其你一季已經收到百多位學員,又可以持續運作,不如正正式式租個大啲既場地,申請個補習牌,咁就可以盡量唔會俾到人有法律位入。這也是一個方向,但牽涉的成本開支龐大,要通過消防教育條例規範,有經驗既朋友估計起始基金要差不多50-60萬,比起我地本土研究社剛完成既眾籌計劃重要大規模,其實對於民間知識活動係有一定門檻 (正正係「投訴」既人想達到既目的),呢個重需要睇定啲等大家俾多啲意見。

事件反映教育局必須各公眾交代明確清晰定義,講述邊啲同咩形式既課程/講座/討論會係可以進行,否則其實就係對民間教學活動既空間收窄同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