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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樓」的原罪犯

「納米樓」的原罪犯

黃偉豪教授在《反社會人格障礙通街都有》中說道:

這類人之所以被視為「反社會」,主要是因為沒有良心、同理心、同情心等;不重視、不尊重,也不認同社會的道德、價值、法律等任何規範;絕對自我中心,不能和其他人建立真正的感情聯繫;並且高傲自負、自私,甚至是自戀。但他們最可怕的地方的是,他們視所有人為工具,完全可以被犧牲,並且善於用謊言、計謀等一切的技倆,以便操縱和利用其他人,來達致自己的目標。

別以為有這些問題的人離我們很遠,《心理追兇 Mind Hunter》的王君馨,很難會遇到。從過去到現在,香港社會都充斥這類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他們「反社會」,未必去到病態的地步,但更防不勝防,對社會上大多數人造成的傷害一直有增無減。

在香港的政商界,這類人多的是。他們不介意表現——甚至標榜——自己無惻隱之心,視為成功之道。這樣說好像有點誇張,其實不然。做生意的人,喜歡講business is business這種無實質內容的空話,用來合理化自己出賣良知、不顧情義的斂財行為。另一個免死金牌是「市場需求」——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剛剛便用它來力撐「納米樓」。

市建局擁有公權力,理應用來打造宜居的城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正宣揚適當住屋權,韋志成之流卻反其道而行。「納米樓」作為一個富裕城巿的恥辱,在無良商人的眼中,反而是有暴利可圖,要大力推廣的生意。凡事只往錢看,市建局和有錢賺到盡的地產商根本是一丘之貉,同樣習非成是,罔顧公益。偽豪宅也好,納米樓也好,最重要是銷情理想。有人願意買,便證明這些怪胎有存在價值。樓市畸形,迫買家不斷降低對居住環境的要求,委曲求蝸居,市建局不設法補救,反而趁火打劫,還振振有詞。

市民勉強上車,捱貴樓,但活動空間欠奉,生活備受壓抑,難言舒暢,對身心健康造成多大的傷害,潛在的私人及公共醫療成本又有多大,都不在巿建局管理層的算盤之內。縱然「納米樓」住戶的苦況,市建局有份造成,他們卻置身事外,只向自己的酬金及花紅負責。他們的自私自利跟黃教授講的反社會人格障礙,究竟相差幾遠呢?

諷刺的是,這種反社會(整體福祉)的商業行為,在香港甚有市場。這些眼中只有錢的CEO更經常四處演講,甚至獲邀在大學任客席講師,把他們成功之道傳授給社會未來的主人翁。商學院當然會教商業道德,但聊備一格的選修科,比起有人辦做推銷的實戰理論,就教化的成效而言,孰強孰弱,相信也不用我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