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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個透露疑犯既案底?

邊個透露疑犯既案底?

題為編輯所擬。

日前零晨在觀塘道發生的姦劫案,香港人在事後深感震驚,結果警方很快便拉到了,當人人都以為警方建立奇功,火速破案之時,疑犯在警署覊留期間死亡,而警方向外宣稱的是疑犯自縊而死,但亦有人懷疑,是否警方調查人員採用暴力逼供或使用私刑,錯手殺死疑犯。

最多人說,疑犯自縊之說是警員事後堆砌,此點純屬推測,有待查明,被人勒死和自縊死後的死亡特徵,是大有分別的,從法醫驗屍便會一清二楚,這些包括傷痕位置和死者死亡過程中的器官生理反應,由法醫斷定自殺還是他殺,十分科學,難逃法眼。

若死者實情不是被勒死,而是事後故弄玄虛偽造自縊憑證,則從死者是否窒息致死,已能輕易確定,法醫更能夠在驗屍時斷定致死真正原因。

另外令人感到錯鍔的是關於警方是次處理疑犯案底的手法,由於手法並非一般,令人懷疑兩者是否有關。從事刑事案的律師也知道,在刑事審訊過程中,被告人即使如何十惡不赦、案底累累,控方也無權向法庭就此舉證, 此因如果陪審團在審訊過程或定罪之前,得知疑犯的案底,便會對疑犯存有偏見 ,引致定罪的結果。

一個人有沒有案底,有什麼案底, 記錄都存放在警方的檔案室 ,今次的案件,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為何在拘捕疑犯之後,疑犯案底立刻變成一宗新聞,而且內容十分之詳細,至今警方都未有否認案底是由警方向傳媒披露 ,令人感到撲朔迷離的是,為何警方會破例向傳媒披露疑犯的所有案底呢?究竟是在死前還是死後呢?是否因為疑犯死於獄中 ,警方為了證明他抵死,兼且亦要證明他們沒有拉錯人,而向媒體公佈他的案底作為憑證,以消除公衆出現更大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