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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人講性──淺談《我城.我性:從香港的性/別日常談起》

學人講性──淺談《我城.我性:從香港的性/別日常談起》

性/別的抗爭,發生在議會和法庭,譬如爭取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爭取同性伴侶平權,跨性別人士可用自己認同的性別結婚;性/別的爭論,更多發生在家庭、親密關係、校園、辦公室裡,以及我們每個人的內心

性/別是日常事,性/別的抗爭更是出現在生活的每分每秒,即使簡單如上個廁所(男廁還是女廁?)填份表格(配偶該怎麼填?)也是性/別角力的場所。即使這些衝突每天都發生在你我身邊,但正正因為它很「日常」,大家都「習以為常」,一切性/別規範都被視為「理所當然」。

但這些規範是否「理所當然」?這些規範如何築起呢?前人又是怎樣衝擊這些規範呢?《我城.我性:從香港的性/別日常談起》重新審視這些性/別日常,透過20多個不同思想者和行動者的角度,整理香港近20年來性/別運動的發展,回首前人走過的腳印,嘗試為今天的性/別運動帶來啟示。

誠如書名所言,「我城.我性」正是由「我」這個體出發,由不同性身份、帶著許多性/別經歷的「我」,以其角度寫下他們的香港故事。

為香港性/別運動寫史

本地爭取性權運動、校園裡的性/別實踐、身體在政治和媒體上的呈現,以至是家庭裡的情慾角力、愛情與親密關係等等……這些不同面向的故事看似零散,但交織起來卻成了一幅香港性/別運動史的圖象,足以讓讀者理解本地性/別運動的前世今生。

如果說西方同志運動始於石牆事件,那麼香港同運便是因1980年的麥樂倫事件而萌芽。江紹祺、劉凱亮〈但求「眾生平等」,並非「高人一等〉〉一文以麥樂倫事件作起點,分析本地三波的性/別運動,1990年以前,男同志性行為屬違法罪行,違者可被判終身監禁(在1965年以前更是死刑)。外藉男督察麥樂倫疑因被控肛交而吞槍自殺,事件引起大眾關注及討論,並釀成長達10年有關同志的討論及法例檢討,而政府最後因不同人權團體的壓力推動「同性戀非刑事化」的修例。非刑事化以後,緊接著的是一波確立同志身份的浪潮──強調同志並非「病」,並與異性戀者無異以爭取社會主流的支持。到了1997以後,運動逐漸步向「同志公民」的方向,同志不但爭取其群體的性權,也為非同志爭取;投入性/別運動的同時亦關注公民社會內其他團體的議題,包括民主、人權、基層生活等等。

校園裡的性/別戰場

《我城.我性》以概述三波本地性/別運動為起點,並逐一展述不同面向的性/別運動,當中最引起筆者興趣的是校園內的性/別。教育是人們最初學習性/別的地方,從小我們在接受充滿壓抑的性/別教育── 一味靠嚇,只警惕「性」是危險,而從沒講述何謂「性」的性教育。當中學生走進大專院校,校園提供了一個可以重新認知「性」的場所。李德雄《香港校園性/別運動的實踐》一文探析九十年代至今的校園性/別運動,並討論學生主導的性/別組織所面對的困難。

九十年代,有不少學生發起校內性/別組織,惟面對組織青黃不接,一度面臨中斷,到近年才有有性/別組織興起。在這段校內性/別組織的發展歷史中,映照著當時社會氣氛及性/別運動,為香港性/別史提供了另一個觀照的面向。

性/別,介乎在個人和群體之間的事,既可以私密得藏在心底,也是暴露在公共空間中,影響著無數生命。「我城.我性」由許多不同個體的角度出發,放眼城市當中的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