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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區重建短評】市建局:重建拆私樓,理應起私樓,合理嗎?

【舊區重建短評】市建局:重建拆私樓,理應起私樓,合理嗎?

☆ 背景撮要 ☆

4月初時,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在自己的網誌(2017.3.5)上寫到市建局安置居民有重重困難,仲暗示話土瓜灣新重建項見的居民不體諒市建局的困難,要求「原區安置」是不切實際。就此,本組發表了《拆解市建局語言偽術懶人包:【原區安置不可行 居民訴求大想頭?】》,回應韋生的言論,指出只要市建局有責任在重建前做好安置規劃,實現「先建後拆」,例如在原區預留部份地盤興建公屋或安置大廈,亦可參考過去房協在80年代進行分期重建及安置的模式。本組亦去信市建局表達了我們的意見,並要求市建局就韋生的言論作出澄清。

市建局於4月尾回信本組,除了多條問題未有正面回應,對於本組建議市建局應預留部份重建地盤,交還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承擔返安置居民的責任,同時亦可對基層房屋問題作出貢獻,市建局竟然指「重建項目完成後所提供的單位,按理應屬私人住宅單位,以填補清拆後私人樓宇市場的住宅單位數量,維持整體公、私型房屋供應的平衡」,本組認為有關說法既失實,亦荒謬!

〈一. 以公屋資源安置重建戶,向房委會補回公屋用地有責〉

首先,現時市建局以房委會及房協的公營房屋作為安置被拆遷居民的主要途徑,收回的所有重建地皮卻興建私人豪宅,這變相是一方面動用了公營房屋的資源,另一方面過去十多年以來市建局卻從來沒有供應任何公營房屋的土地,連可出售的居屋也沒有(須知市建局在啟德興建的居屋,是由政府另外撥地,而非動用重建地盤)。市建局聲稱要「維持整體公、私型房屋供應的平衡」,因此「拆私人樓,理應起私人樓」,但市區重建同時動用了公共房屋資源,又該如何平衡公營房屋的供應,市建局是否要對此承擔責任,局方對此卻隻字不提,令人失望。

〈二. 拆基層屋,「按理應」起番基層可負擔的屋〉

其次,根據《市區重建策略》,市建局進行重建的目的是「減少居住在惡劣環境人士的數目」,現時重建發展是在拆一些基層租戶可以租得起的劏房、板房或套房等等,雖然有關住屋環境甚為惡劣,但市建局重建並不一定是改善了整體基層租戶的住屋環境。一邊廂,當舊樓減少,市場上基層租戶可負擔的租盤同時減少,另一邊廂市建局重建後的新建樓宇卻是與地產商合作發展出售的私人物業,根本不是基層租戶可負擔租住的樓宇。現時或未來在輪候公屋人士或稍微超過公屋入息要求的夾心人只會愈住愈差,皆因當舊樓買少見少,重建後又不會興建一些基層可負擔的租住房屋,「劏房」現象只會更加惡化,或一些「違例」建築如工廈劏房等只會繼續湧現,去滿足市場上的龐大需求。當市建局宣稱「拆私人樓,理應起私人樓」,我們也要反問一句,「拆基層屋,不也是「按理應」起返基層可負擔的單位」嗎?

〈三. 拆遷安置是權利,市建局應有長遠安置規劃〉

最後,我們必須在此指出,現時市建局在土瓜灣宣稱要以「小社區發展模式」進行重建,在短短一年多宣佈了六個重建項目,影響超過千戶基層住戶,市建局實有責任安置被拆遷的居民,亦應根據市區重建策略的指引,須「保存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

正如市建局總監韋志成在自己的網誌(2017.3.5)上說「公屋需求非常殷切 ,房委會在向市建局提供公屋單位作安置用途時,亦須兼顧平衡其他正輪候公屋人士的需要 」,但兼顧平衡輪候公屋人士的需求,不應該是由房委會獨力承擔,亦不應該是指責被拆遷的居民有安置,而是市建局有責任做好重建安置的長遠規劃,既然在土瓜灣進行大規模重建,就應預留部份重建地皮作安置居民的用途,如興建安置大廈,或讓房委會興建公屋,除了填補安置所動用的公屋資源,其他單位亦可貢獻舒緩香港基層房屋問題的嚴峻。

市建局的回信,及本組的具體回應,可參閱

其他相關索引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於2017年3月21日的網誌言論,請見

本組於2017年4月1日去信表示對摰誠志成網誌內容表示不滿及要求澄清的信件,請見

拆解市建局語言偽術懶人包:【原區安置不可行 居民訴求大想頭?】,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