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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是個漫長的過程,我們不要遺忘正在被控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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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K@法夢
圖:RFA

一、暴動案
背景資料:至今拘捕90人(包括79男11女),年齡介乎14至70歲,已撤銷11人的控罪

(a) 3人區院案
被告:港大女學生許嘉琪(23歲)、無業的麥子晞(20歲)及廚師薛達榮(33歲)
案情:參與暴動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等物件
判決:囚3年
判刑日期:3月17日

(b) 縱火案
被告:技術員楊家倫(31歲)
案情:參與暴動並被指在的士旁縱火
判決:囚4年9個月
判刑日期:4月3日

(c) 5人區院案
被告: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無業漢陳紹鈞(47歲)、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及工人連潤發(25歲)
案情:參與暴動,被指掟磚,將爭議警誡供詞的自願性
進度:等待判決、判刑

(d) 11人區院案
被告:莫嘉濤(17歲)、李倩怡(17歲)、鍾志華(30歲)、何錦森(37歲)、霍廷昊(23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19歲)、林永旺(21歲)、葉梓豐(17歲)及吳挺愷(25歲)
案情:暴動、掟磚襲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毀壞共14項罪名
上次聆訊日期:6月1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料審30天

(e) 襲警及傷人案
被告:無業男子吳挺愷(24歲)
案情:參與暴動並在旺角彌敦道襲擊警長曾家輝
下次聆訊日期:10月4日

被告:無業男子卓羚釬(32歲)
案情:山東街襲擊警員蕭志能
下次聆訊日期:脫罪

被告:侍應陳浩文(17歲)
案情:傷人,將爭議警誡供詞的自願性
進度:被判感化令

被告:廚師陳卓軒和補習教師陳宇基
案情:裁定擾亂秩序和襲警罪成
進度:被判囚21日和3個月,正等候上訴

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
案情:用膠樽掟警員,襲警和拒捕
進度:罪成入獄9個月,已上訴

(f) 梁天琦、黃台仰10人案
被告:黃台仰(22歲)、梁天琦(24歲)、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32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袁智駒(25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李東昇(24歲)和林倫慶(24歲)
參與非法暴動,黃同時被控煽動暴動及煽動非法集結
審訊日期:18年1月15日,高等法院

二、立法會議員DQ案
(a) 梁頌恆游蕙禎案
案情:兩人在去年10月12日於立法會宣誓以英語宣誓時把中國發音成「支那」,及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橫額,及以髒話「Re-fucking」作為共和國(Republic)的英語。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當場拒絶監誓,港府其後以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名義提起司法覆核訴訟,法庭宣告游梁已因拒絕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
進度:CFA上訴許可申請
下次聆訊日期:8月25日,終審庭

(b) DQ4案: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
案情:四人宣誓時加入誓詞、動作或慢讀
進度:等待高等法院原訟庭判決

三、雨傘運動罪
(a) 雨傘運動926入公民廣場案
被告: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
案情:闖入政總東翼前地,非法集結已判罪成
進度:已在5月22日聆訊

(b) 928公眾妨擾罪
被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52歲)、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58歲)、牧師朱耀明(73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8歲)和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
案情: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
下次審訊日期:6月15日

(c) 七警案上訴
案情:七警在龍和道毆打曾健超
下次聆訊日期:6月28日(星期三),上訴庭

四、雨傘清埸藐視法庭案
(a) 第一批:17人
進度:排期至2018年

(b) 第二批:37人,包括香港眾志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
案情:在佔旺區彌敦道和亞皆老街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各人要求撤銷檢控
進度:20人6月15日審前覆核,7月3日開始審理

(c) 認罪者判決日期:3月30日
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28歲),認罪
判決:即時入獄3個月
被告:任職侍應的被告歐煜鈞(23歲),認罪
判決:罰款1萬元及判囚1個月,緩刑1年

五、反釋法遊行案
(a) 被告:香港眾志林淳軒和社民連吳文遠、社民連副秘書長周嘉發、大專政關的葉志衍、社民連成員陳文威、大專政關盧德昌、香港眾志林朗彥、前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鄭沛倫以及不屬於任何組織的周樹榮
案情:中聯辦反釋法遊行非法集結、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阻差等
進度:7月21日提堂

六、與梁國雄有關之案件
(a) 藐視立法會案
案情:立法會房屋及發展事務委員會一個聯席會議上奪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文件
日期:6月12日聆訊

(b)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案情:梁國雄沒有申報商人黎智英的捐款
聆訊日期:6月5日至16日(十天),區域法院

(c) 星島辯論比賽案
案情:梁國雄和人民力量譚得志於去年5月,在校際辯論比賽中向嘉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抗議人大8.31決定,二人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第十二條
判決:判兩人入獄7日,沒案底的譚獲緩刑1年

七、本土派
(a) 蠔涌炸彈案
被告:陳耀成(34歲)、鄭偉成(29 歲)、彭艾烈(21歲)、胡啟賦(21 歲)及文廷洛(23歲)
案情:在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最終5男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罪
下次審訊日期:9月1日,預料審訊時間為一個月

(b) 梁游青政非法集結案
被告: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鍾雪瑩(25歲)、楊禮康(24歲)和張子龍(29歲)
案惰:16年11月衝擊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和企圖強行進入
下次聆訊日期:7月14日下午2時半,東區法院預審

(c) 鄭松泰國旗案
被告:立法員議員、熱血公民主席鄭松泰
案情:鄭被指去年10月在立法會倒轉枱上國旗及區旗,被控以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名
下次聆訊日期:6月27日,2:30pm

八、反新界東北發展抗議

(a) 13人案
被告: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
案情:立法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以竹枝及雨傘撬門,被判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各被判社會服務令80至150小時,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
下次審訊日期:6月21日

(b) 掛banner案
被告:坪輋村村民張貴財和社運人士周諾恆
案情:被指懸掛標語橫額,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
進度:罪名成立,各罰款 1,000 港幣,現在上訴

(c) 入立法會案
被告:土地正義聯盟執委葉寶琳(34歲)、香港人優先召集人張漢賢(41歲)及倉務員黃根源(25歲)
案情:闖進大樓內示威、阻止保安員關上大樓公眾入口玻璃門,間接令保安員受傷
進度:判葉、張及黃入獄2周、1周及3周,已正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