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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對《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之短評

本組對《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之短評

時間所限,本組現僅就報告中三項建議,短評如下:

一、中型巴士

報告中提出,針對目前部分偏遠地區存有需求,然而以目前的載客率要求和巴士公司用車結構,無法讓現有專營巴士公司為這些地區提供前往交通樞紐地區的服務,因而迫使他們使用私家車代步,由此激化私家車需求的情形,考慮讓專營巴士公司可以使用中型單層巴士營運上述區域。

當下專營巴士服務的確如當局所述,常處於左右為難的局面,而且也缺乏使其脫離該局面的政策配合。巴士使用的大型車輛往往因地形問題無法深入,而只能在外圍提供服務,服務缺乏彈性。但這些居民聚落的交通需求有時候卻又非小巴所能應付,這使得這些地區內的居民往往需要步行一段距離,又或長期等候,極不方便,從而使他們更傾向購買私家車代步。因此,當局由此想到以中型巴士營運,在事實上降低了為這些地區提供服務的門檻,這確非不合理,但這也有一個問題,即為目前這些中型巴士的服務性質實與提供屋村接駁服務的非專利巴士分別不大,當局讓專利巴士公司去提供與非專利巴士性質相近的服務,是否存有讓專利巴士營運商取代非專利巴士營辦者的意圖?

雖然本組一直以來均強調,目前路面公共交通不應維持分割成不同系統、互不相干的情況,在當局進行《公共交通策略研究》的公聽會時,本組亦一再強調上述觀點。但這並不等於本組認同當局以專利巴士服務延展至非專利巴士的政策方向,因為這實際上等於允許專利巴士公司獨佔較大運力路面運輸市場,這正與本組強調將各類巴士服務(而且包括小巴)歸入同一系統管理下,卻並不限制營運商及運力的做法大相徑庭,而且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本組一直指出的系統分割問題。

二、巴士專線

至於巴士專線方面,本組認為有關的建議早應實施,但就其提出的建議來看,不少巴士專線都缺乏宏觀規劃,斷斷續續而又極度分散,在這種情況下,對巴士運作的幫助終究有限。

三、的士服務

有關當局提出的優質的士方案,本組認為這只是解決問題的各種方案中的最初步驟,距離最終提升的士服務水平的目標仍然很遠。至於部分以共享、共乘為名牟利的租借車輛應用程式,雖然在部分層面上可以補足一些目前的士服務面對的問題,但共享、共乘並不是萬靈丹,而且也解決不了偏遠或較少私家車使用者的地區需求,因此終究還是只能從目前可用的工具中尋找方向。

其他在報告中提及的各項,我們將逐一撰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