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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紳都高呼程序公義!

鄉紳都高呼程序公義!

元朗區議會洪水橋新發展區工作小組昨天舉行會議,但早在會議舉行前,城規會五月底經已將發展大綱圖刊憲,令出席議員高呼程序不義,視議會為橡皮圖章,也不見過往五輪諮詢提出的意見及反對理據引用到刊憲草圖上。

會上金句四射,摘錄如下:

張木林(屏山南):「若拆我屋又冇賠償方案,仲要資產審查,是法西斯行為,如不改善賠償方案,發展哪裡都寸步難行。」

鄧慶業(屏山中):「將發展的快樂建立在受影響者的痛苦身上,受影響者應獲得更清晰的資訊。即使賠夠一百萬,但安樂窩沒有了,今天的租金水平又能負擔幾耐呢?難怪有人要抱著石油氣罐都唔願意離開。」

鄧家良(廈村):「生於斯長於斯,住寮屋幾十年是我的選擇,經過三次諮詢都沒有公佈賠償方法,卻常常講東北,但兩區的經濟價值不同,要求以今天的經濟價值重新審視賠償安排。」

麥業成(鳳翔):「拆人間屋,然後逼人買貴屋,1949年打土豪就是打這種人,特區政府今天卻淪為土豪。」

周永勤(瑞華):「政府收地發展政策向來被指是官商勾結,即使是甲級農地政府收千二蚊呎,發展商起私樓卻賣二萬蚊呎。」

姚國威(宏逸):「未解決基本問題,正如邊間酒樓擺酒都未決定,就有人拿著菜單問好唔好,是唔合理的。如果今天小組傾發展草圖,就是默認它。」

沈豪傑(十八鄉東、區議會主席):「不單是洪水橋,更要求元朗其他受發展影響的村民都能夠無入息無資產審查下獲政府安置,因為不是村民要求政府買他的屋,而是沒有選擇下被政府收去房產。」

在一面倒的反對聲中,會議以19票贊成,零反對、零棄權通過「強烈反對洪水橋及廈村分區計劃大網草圖及擬議修訂刊憲,並要求有關修訂在充份諮詢元朗區議會後才重新啟動刊憲程序,在此之前,本會堅決反對擬議之一切修訂。」

議員及到場旁聽村民,最關心的,是拆遷的安置和賠償細節。發展局助理秘書長黃立基表示為新發展區製定了特惠補償,包括在洪福邨附近由房協興建2,100個資助出售及出租單位,原區安置村民,預期2024年落成,但上樓資格要合乎規定,包括未享用過資助房屋、現居於82/83已登記寮屋並住滿十年等。若選擇出租房屋,仍需合乎房協資產及入息審查;若選擇出售房屋,則無須通過入息或資產審查。發展局又表示在房委會公屋的基礎上另外提供房協單位,已回應了放寬審查及更多安置選擇的公眾意見,因為房協的審查較寬鬆(以四人家庭入息上限為例,房協乙類房屋為41,000元,房委公屋為27,000元)。會上更聲稱將向發展局局長建議行使酌情權,對一半以上成員為長者的住戶豁免資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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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發展局希望待安置屋邨落成後才進行清拆,所以2019年開始工程時不會涉及任何私人土地,2020年才涉及1公頃私人土地,2021年再多收10公頃,到2024年落成上樓後才增大清拆範圍,到時累積約36公頃,也只佔洪水橋新發展區私人土地約十分一。

政府目標是要將洪水橋發展成為可容納21萬人及提供15萬個就業機會的新市鎮,每當遇到抗議聲音,往往就會換來「不發展哪有屋」的反擊,問題不是簡單二元對立的「發展 / 不發展」,而是發展規劃過程有沒有經過民主諮詢,最受影響者會否因為最弱勢而往往成為最後被知會者。即使看似擁有權力的區議會,面對洪水橋發展時也深深感受到被忽略,也反映政府近年的發展思維和模式,是綑綁式要你全盤硬食,不容許將細節逐一拆開討論,一想深入討論就要你負起拖慢香港向前的罪名。

洪水橋尚可再三開會諮詢,但橫洲命運已在最後倒數,八月二日就會化為官地,村民何去何從仍是一籌莫展。當政府主動向洪水橋提出原區先安置後清拆、行使更多上樓酌情權時,只隔三、四個輕鐵站的橫洲三村,為何落得更不瞅不睬、寸步不讓的境況?只因為洪水橋被劃為「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而橫洲三期發展不是?難度兩區村民一旦拆屋被逼墜入私人房屋租務市場後,面對的租金壓力會不同?縱然洪水橋的安置償贘方案尚有不少爭議空間,至少橫洲三村應與洪水橋看齊。

一個元朗,兩種制度,「厚」此薄彼,公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