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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監受刑並不可怕,人們鴉雀無聲才是最可怕

坐監受刑並不可怕,人們鴉雀無聲才是最可怕

要說是輕鬆,並不;要說是灰心,更不;總的來說,確實是累的。

這半年間,社民連不少戰友都被律政司起訴或被警察拘捕。我、長毛和文遠分別都有三個刑事案件隨身,而長毛更正面對褫奪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在這六年間,雖然幾乎每一年都會面對刑事起訴,但事實上亦未曾同時間要處理三個刑事案,而且這些案入獄的機會都不少,刑期更是以月以年為計。

過去多年,我從來不會因為很多案件感到受壓,反而我是愈打壓愈亢奮的人,但不知怎麼的,自從特首選舉過後,真的開始有「累」的感覺了(明早還要五時起床)。事實上,今早在刑事藐視法庭審訊前,就有一位被告跟我說他不再搞了,因為從前他的同伴已經離去;我比較幸運,雖然當初的同伴已離開了,但還有新的同伴跟我繼續努力。

黃之鋒、岑敖暉等今早承認控罪,而我卻不,這是我們的分工合作。為了這案,我們多番商討,最終他們決定承擔刑責,公民抗命,是負責任的表現,我支持他們的決定。那麼,我不認罪又是否逃避刑責呢?事實上,如果我們抗辯失敗,可是完全不能扣減刑期,甚至有可能被法庭施以重刑。我及社民連陳寶瑩、關兆宏、趙志琛等選擇抗辯,乃是由於認為政府當初利用禁制令清場,以法律手段處理政治問題極不合理,而動用「刑事藐視法庭」更是在香港史無前例地來驅散群眾,一朝得志,今後想怕除非大家公民抗命,人人坐監外,就沒有其他辦法對抗。如今唯一辦法,就要抗辯據理力爭,在法庭上弄清楚這個控罪到底是甚麼一回事,盡量縮窄律政司可以用此法限制公民權的機會。

上午此一想法,其實亦與下午公眾妨擾罪有關,試想想,若我們所有人都不作抗辯,律政司今後且會繼續應用此法箝制群眾集會權利。誠然,若法庭裁定我輸了,那麼就成了不好的先例,然而,無論是「刑事藐視法庭」或是「公眾妨擾罪」,都是他們壓制群眾運動,「以法治港」的試金石,試問,我又怎可以放棄申辯抗衡?

我常說,坐監受刑並不可怕,人們鴉雀無聲才是最可怕。今日我們都願意利用自由,去嘗試換取他日他人的自由,不是因為我們偉大要做烈士,而是因為我們想更多人們走在一起,重獲信心,繼續作戰。七月一日,希望大家可以一同上街,我們總要據理力爭,總要百般嘗試,多少磨難,我們都要克服。

《聖經‧約翰福音》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但願天父與我們所有在囚、在審、候審的抗爭者同在,讓我們帶著仁愛、堅持、勇氣,改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