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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遠、陳朝鏗:我有犯法 我無犯罪

梁志遠、陳朝鏗:我有犯法 我無犯罪

文:梁志遠、陳朝鏗(聯區小販發展平台)

年逾70的朱婆婆日前因為收取了一元港幣售賣紙皮。慘遭六名食環署人員圍捕,未及付款擔保,下周更需要出庭應訊。這不禁令人記起2014年,上水無牌熟食小販被捕上庭時,聲援人仕的橫額上正是寫上:「我有犯法 我無犯罪」。

或者,充滿「法治精神」的港人會認為對於朱婆婆的犯法行為,不能姑息,擔心會助長他們的不法行為。他們同時又會對朱婆婆不願意接受福利援助的堅持, 感到大惑不解。事實上,小販條例已有超過一百年的歷史,而小販墟市的歷史就更是一部抗爭的歷史,早年確實有社會福利的功能。今天我們習以為常的持牌小販, 當年其實都是從無牌販賣開始;只是隨著經濟規模的擴大及正規化,小販經濟才成為了邊緣被打壓的一群。近年民間團體縱然四出奔走,確實爭取到不少政策及措施上的改善。可惜,只管執行,迴避政策需要的食環署似乎仍是執迷不悟,高高在上自詡「罪犯剋星」,卻是仗勢欺貧,上次誤捕外賣員就算無心之失,今次誘捕婆婆則是亂用重典,荒謬至極。

食環署昧於政府需要打擊的絕非弱勢基層自力救濟的營生權,而是富商巨賈的操控買賣。正如近來又創新高的堅尼系數顯示,即使香港未見赤貧,但貧富懸殊的情況卻不斷加劇。從劏房租金承擔問題到最低工資連年滯後, 最高工時遷就無期,我們可以看到貧無立錐之地的苦況。現代社會的階層流動已經不復存在,因為上流者已經利用資產增值的方式,成功轉嫁社會成本予下流者,只要看看領展如何欺壓街市檔主,加租不斷,肆意驅趕,他們與小販同是基層,卻一樣落於資本壟斷的窠臼。說穿了,金融經濟的擴張,背後不過一場零和遊戲。當全球最富有的十個人佔據了世界上一半的財富,我們可以知道這個資本主義體系已經病了,沒法帶來大多數人的幸福。它的「無形之手」擴大,本能地排拒了其他可能的社區經濟,致令邊緣的經濟活動陷入困境。

隨著朱婆婆、雞蛋伯伯、潑水婆婆及單車伯伯等的落難故事不斷上演,市民團體難道只可以一次又一次地營救聲援,究竟我們的特區政府幾時才會停止對弱勢個人進行打壓呢?古語有云:「盜鉤者誅,竊國者侯」。這種美其名為「法治精神」的傾軋,正正反映管治者的氣度及手腕。我們需要知道不少現時貌似中立的法例,執行上其實都是對針對弱勢的個人,包括露宿者,乞丐及無牌小販等。以上述爭議的小販條例為例,條文針對的正是缺乏資本,需要在街上進行現金交易的一群,而相關罰則除了罰款外,更可包括監禁及充公謀生工具,明示要斬草除根。這在號稱自由市場的香港,雙方進行彼此接受,而並無違法的商貿買賣,為什麼就是刑事罪行呢?相對來說,如果某人能具電腦網頁知識,進行網上非現金交易買賣,他就可以避過這種種條例規管,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街上眾多的電訊寬頻傳銷都不被檢控打擊。這不是針對弱勢階級的法例,還可以是什麼?新政府上場在即,號稱「好打得」的林鄭特首究竟是否「對弱勢打得,對強勢縮窒」?我們還將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