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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誤導」

說「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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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嫻近日論及梁振英,有這幾句說話:「我不能說當年被梁振英欺騙了,但的確是被誤導了。『誤導』是最準確的說法。」古德明撰文批評,認為陳婉嫻用「誤導」一詞是「把下流當做準確」,因為這個詞語「不是中文,只是英文 mislead 的下流譯法 [...] 論詞源則不中不英,論意思則模棱兩可,是典型不知所云的官腔」(見〈陳婉嫻被「誤導」了?〉)。陳婉嫻的發言是否下流,我不評論了,但古德明對「誤導」一詞的看法,我則不敢苟同。

「誤導」是不是英文 "mislead" 的翻譯,根本不重要,恐怕是先有偏見,才會那麼肯定「誤導」是「下流譯法」。文字語言是活的,不斷變化,吸收外來用語是很平常的事;即使「誤導」本來是 "mislead" 的翻譯,只要這個詞語已被普遍使用,並且方便溝通,不會經常引起誤解,它在中文裏便已有了自己的生命,不必再被視為外來詞語,更加不必被排斥。事實是,「誤導」的意思很清楚,而且是個可以省卻不少唇舌的有用詞語。

古德明認為陳婉嫻大可不用「誤導」,而說「我當年錯看了梁振英」或「我當年被梁振英欺騙」,可是,「錯看了」和「被欺騙」的意思跟「被誤導」都不同。「錯看了」和「被誤導」的分別相當明顯,「錯看了」可以只是看的人之錯,但「被誤導」則大多罪在誤導者;陳婉嫻可以錯看了梁振英而沒有被梁振英誤導 --- 她錯看了,可以純粹是因為她沒有知人之能。

「(被)欺騙」和「(被)誤導」的分別較為複雜。古德明在文章引用了韋氏詞典對 "mislead" 的解釋:"to lead into a mistaken action or belief often by deliberate deceit",然後說 "mislead" 可指「無意中引致某某犯錯或誤會」,但多指「有心欺騙」。韋氏詞典的 "to lead into [...] by deliberate deceit" 指的顯然是有心欺騙,然而,古德明認為誤導可以是「無意中」的,卻說得一點沒錯,而這正是欺騙和誤導的一大分別:欺騙一定是有心的,但誤導卻可以是無意的。有時我們說被某些文字或說話(或行為)誤導了,意思不是有人存心欺騙我們,而只是指我們的誤解是合理的或自然的。

如果是有意的誤導呢?那是否和欺騙沒有分別?也不是。欺騙通常涉及說假話,但誤導卻往往是透過說真話而達成——完全講真話而誤導,是更有效的誤導。韋氏詞典說的 "lead into",不必指說假話,而這 "lead into" 是 "mislead",關鍵在於結果令人有 "mistaken action or belief"。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問我 X 的學歷如何,我答:「高過中學畢業。」其實 X 已拿了博士學位,如果你不追問,便可能被我的回答誤導而相信 X 的學歷不高,但我說的卻不是假話。

我在上文說「誤導」是個「可以省卻不少唇舌的有用詞語」,意思是:如果不用「誤導」一詞而要表達同一意思,便須要用較長的語句或多加解釋。也舉個簡單的例子:「他的說話有誤導成份」這句說話只有九個字,意思很清楚,如果你不用「誤導」一詞而能用十五個字或以下表達同一意思,算你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