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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美容苦主說句公道話

為美容苦主說句公道話

這一年來,我收到近300宗關於美容的投訴個案,涉及金額超過1145萬元,成功處理達成和解或退款的金額約半,超過574萬元。

但苦主向我求助時,很多都是不懂保障自己權益,太易相信美容院職員或廣告,最後造成損失;也有很多是非常自責,不明白為何會中了美容陷阱;更有很多是害怕被家人朋友知道,身分被公開,被人恥笑。看最近超過60名苦主中了「暖男計」的部分評論就知一二。我留意到部分評論,表示為何這些「暖男」樣貌欠奉,嘲笑苦主們為何可以中招?有的更嘲笑她們單身。正正是這些壓力,令很多人不敢求助和發聲,亦讓無良商人及手法無日無之!

我處理這300宗投訴的經驗告訴我大型連鎖美容院的手法大多精煉及有部署,與苦主建立信任就是為了做更多生意。做生意是沒有問題的,但職員的手法沒有受監察,就出現「沒有最離譜,只有更離譜」。苦主稍一不慎立即中招,法律上沒有太多保障。

目前為止,我只有一宗個案轉介執法機構能成功入罪。因為現時《商品說明條例》門檻很高,美容的不良銷售大多發生在療程期間及密室內,顧客更要面對多名職員,要舉證非常困難。這個案是兩名美容院職員配合轟炸式硬銷,店員扯開苦主內褲談論其恥毛,更猛力揑其乳房及乳頭,苦主最後不堪精神壓力下簽單10萬元。這宗個案成功控告兩名美容院職員,全賴苦主彭小姐鼓起勇氣,舉報美容院職員,並願意承受巨大心理壓力,上庭作證;加上有未獲事主授權下便用信用卡過數的證據,最終能夠成功。

盼邱騰華努力做點實績出來

但看美容院職員入罪後向法官的求情,大家便可了解美容業的生態是有多離譜。其中一人的求情原因竟是這樣:任何行業在銷售時必會死纏爛打,這次被告只是剛好「過了火位」,觸及法律底線,所以不應重判。大家可以想像有多少顧客有冤無路訴嗎?

美容業需要盡快受到規管,並需引入預繳式服務合約冷靜期,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不良銷售所造成的損失。新一任的商經局長邱騰華,請不要學蘇錦樑的「零表現」,努力做點實績出來!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