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醫生別自陷於四面楚歌之境

醫生別自陷於四面楚歌之境

圖片來源
文:何喜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立法會剛成立了法案委員會,審議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再次探討如何改革醫委會。談及醫生專業規管,便令人想起近月多宗病人出現嚴重情況的報導:先有鄧桂思未獲處方藥物引致急性肝衰竭;再有八年前同樣遭遇的死者蔡文超的家屬申訴;及後有少女被刺穿動脈後出現腦缺血中風;亦有病者覆診時已難以行走但未獲跟進,兩日後因頸椎感染致癱;最近法院正聆訊一名市民懷疑被DR集團醫學療程誤殺一案。無論這些個案屬醫療事故或不幸事件,病人及家屬都承受著巨大創傷。

在醫生而言,治療後出現已知副作用及併發症等風險,和醫療事故之間有莫大分別。前者是疾病發展或治療伴隨的風險所造成的不幸,後者卻是醫生的疏忽失誤引致。然而,對病人及家屬而言,治療後出現嚴重情況,很容易產生疑問,尤其在治療前,病人及家屬未有得知有關副作用及併發症等風險時,更會引起猜疑。此時,若醫生用已知風險作解釋,就更可能被質疑是否編織理由掩飾錯失。

過去也曾有投訴人接獲醫院回覆指治療後的嚴重情況屬已知風險,但經進一步查證及覆核,原因卻未如醫院所言,反而是治療未按既定程序引致,實屬疏忽。因此重要的,是協助病人及家屬,甚至令市民辨別治療後的嚴重情況,是天意、不幸,抑或是人為、疏忽。

近期個案,有屬醫療事故,也有屬不幸事件,而各方均將矛頭指向前線醫生,也著實令他們承受巨大壓力。醫生團體因此提出多個觀點,包括:電腦系統未能提醒注意藥物處方;缺乏處方藥物指引及權限;人手不足工作壓力龐大系統制度缺失但管理層卻置身事外;嚴厲指責一些批評者未能分辨醫療事故與不幸事件的分別,借故批評醫生逃避責任以撈政治本錢。種種說法均嘗試表示多宗個案起因,並非單單是前線醫生的責任,甚或不是他們的責任。

談及責任,或許應先釐清在病人傷亡事件涉及的種種責任。首先,醫生有溝通責任,向病人及家屬講解事件,令他們明白嚴重結果的因由及往後的治療方向。其次,如屬醫生錯失便是專業責任,可能影響醫生的執業資格。另外,如屬醫療失誤,醫生或醫療機構應承擔疏忽責任,向傷亡者賠償損失及跟進治療;就算結果屬已知風險,對病者也有照顧責任,繼續跟進病情。再者,如事件反映制度問題,醫療機構管理人員理應有行政責任,承認錯失並改善制度。最後,若有如沙士般巨大失誤,醫療政策的問責官員必須承擔政治責任,以顯示向公眾問責。種種責任是各有各的承擔,管理層甚或問責官員當然不應把行政、政治責任完全歸咎於前線醫生的專業責任。不過前線醫生也不應義正辭嚴地把應該承擔的專業責任推卸到「離地」的管理層甚或問責官員上。

由此可見,醫療事故也好,不幸事件也好,醫生、醫療機構、管理人員、甚或問責官員總有所需承擔的責任。如發生醫療事故,當然要對病人及家屬承擔專業責任、疏忽責任,對其他病人及社會承擔行政責任、甚或政治責任。不過,就算是屬已知風險的不幸事件,病人及家屬也會期望醫生及醫療機構履行溝通責任,及照顧責任,甚或改善服務的行政責任。未知被醫生團體指責的批評者說醫生逃避的責任,是哪種責任。如果連批評者的意見也未了解,便指責別人撈政治本錢,似是心理保衞機制引發的行為多於是真心謙卑的表現。

出現保衞行為,可能是因醫生未能坦然面對錯失、和傷亡病者及家屬的指責。雖然病人及家屬容易激動憤怒,但如能以開誠布公態度,耐心聆聽、仔細分析、詳細講解,他們都是講理的,不一定憤怒地責難醫生。他們要求的,是能清楚知悉事實真相。若醫生能坦白承認錯失、勇敢承擔責任,病人及家屬一般都會較容易接受事實。

有人形容醫生「四面楚歌」,實在言重了。醫生一直是天之驕子,備受社會推崇市民尊敬。如能放下身段,真心謙虛地與人溝通,絕不會落得這種下場。須知楚霸王項羽「四面楚歌」,皆因他自大孤傲、剛愎自用所致,戰敗後更不敢面對江東父老、尋常百姓。如今再次討論醫委會改革,萬望醫生團體實事求是,不以輸贏視之,反而謙虛地了解公眾期望,尤其在推算醫生極為短缺的情況下,共同尋求公義公益,以免真正陷於「四面楚歌」之境地。

原文刊在明報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