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佔旺案周四續審 黃之鋒等人認罪 批政府用法庭作擋箭牌

佔旺案周四續審 黃之鋒等人認罪 批政府用法庭作擋箭牌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涉嫌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阻止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於今日開審,法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本周四續審。

開庭前,社民連梁國雄及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等人到庭外聲援。梁國雄斥政府利用法庭打壓示威者,「叫一班藍絲去申請禁制令」,之後由政府介入當中,更指「原本屬於民事嘅禁制令,而家變咗做刑事檢控。」被告之一黃之鋒亦指,政府利用法庭作擋箭牌及政治工具。眾人於步入高等法院前高呼「雨傘運動,不屈不撓,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答辯人認罪 但不同意案情

控方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於庭上指,辯方遲交認罪文件,但翌日下午6時才交出,又指辯方草擬的內容有部分被刪改,包括案中禁制令曾刊登於報紙的內容有重大修改,要求休庭押後半小時處理。控方又指,原本今日認罪的答辯人仍未能同意案情。

法官陳慶偉指,被告對案情仍未能同意,可直接開審,不應浪費法庭時間。法官批准押後至星期四審議,屆時將處理認罪和辯方求情,並將開案陳詞則順延至星期五。

案件共有20名被告,其中11人早前表明會認罪,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司徒子朗、朱緯圇、周蘊瑩、蔡達誠、張啟康、馬寶鈞、黃麗蘊、楊浩華及張啟昕。餘下9名被告則否認控罪,包括黃浩銘、陳寶瑩、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麥盈湘、關兆宏、馮啟禧及熊卓倫。

佔領運動期間,示威者分別佔領中環、銅鑼灣、旺角和尖沙咀。2014年11月24日,執達主任到旺角張貼禁制令,要求示威者清除物品離開;次日執達主任聯同警方執行禁制令清場,並要求警方拘捕阻礙執行禁制令人士。同日晚上,警方更使用催淚水劑驅散人群。11月26日,警方防線繼續推進,於下午全面清場,連續兩日的清場行動完結。事件中共有37人涉嫌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兩人已於2017年3月認罪,20人今日開審,另有15人排期於2018年5月15日開審。

記者:葉世強、盧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