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合法劏房」,還是「#劏房合法化」?

「#合法劏房」,還是「#劏房合法化」?

「#合法劏房」,還是「#劏房合法化」? 「七十二家房客」擠迫現象是耻辱。

政府一直打擊「劏房」

運房局局長陳帆近日因「劏房」一事當紅,今日聲言今年內推出一百多間「劏房」,每間百多呎。政府近年大力打擊「劏房」,利用宣傳品大肆聲明「劏房」違法和危險,甚至出動警力驅逐,在土地註冊處「釘契」,對窮人無處棲身後果置諸不理。此一時,彼一時,現在就倒轉打「劏房」主意,將民間智慧(劏房波家族亦有協助發揚光大)「公有化」,由政府主導向窮人「大發慈悲」。正是神又你,鬼又你,實行「大政府」主義,由我操盤話事。

這樣做是轉移建造公屋壓力,淡化房屋問題,繼而政府可延誤建屋,將樓價推高。

無良業主改建危及安全

一直以來「劏房」是被認為是非法改建的住宅,事實上,由於香港建築法例嚴謹,大多數的住宅「劏房」,都是沒有向政府當局申請改建批准,亦有一些無良業主,或拆除主力牆,盡取空間位置,又把地台升高,方便鋪設排水系統,危及樓宇結構。單位原屬二至三房,業主把單位連同客廳改建成幾個房間,因此單位內住戶人口比原圖則多出甚多,造成「七十二家房客」的擠迫現狀,人流出入多,通道亦窄,因而政府當局指責「劏房」存在易消防問題,危及人身安全。

「劏房」數字嚴重

據稱,於2008年至2011年間,香港政府共接獲逾4000宗「劏房」投訴,並向違規的劏房個案發出逾70份清拆令,涉及滲水、樓宇結構荷載、違反走火通道安全規定等問題,如此種種問題,皆因業主罔顧樓宇限制而造成,「 劏房」對同一大廈住戶,特別是樓下和同一層的鄰居,做成滋擾,根本不應「鼓勵」或由政府「祝福」。

是羞恥也

運房局局長陳帆所謂「七十二家房客」現象,根本是房屋中的「羞耻」狀態,不是「光彩」,It's a shame, not a gl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