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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陳飛:文化資源分配機制兩面睇

【文化論政】陳飛:文化資源分配機制兩面睇

中小型文化藝術團常說,申請政府的資助比過五關、斬六將更難,要想新點子新計劃都不難,最難反而是審批準則,評審單位如何以行政運作去審核藝術項目的水平和價值呢?這個問題經常引起不少爭論或衝突。本文試分別以觀察及訪問兩個官方部門和機構,在類近的年度文化項目審批會議過程中,理解與會者在審批文化項目上的準則,和政府公帑是如何被分配。

地區文化專項審批

深水埗區議會每年都設有一筆預留撥款給區內各文化及康樂團體申請,恰巧上星期,筆者有幸出席旁聽該區文化藝術專項的資助審批會議,最初得知這個會議設旁聽席時感到有點愕然,難道會聽到議員討論和批評申請項目的文化貢獻嗎?帶著疑惑的心情進入會議室看看議程,似乎議程不多,負責行政程序的秘書處同事們都估算,可在一個早上完成會議。

出席審批會議的區議員(當日有十六位)就是此項目的審批小組,會議主席於開始時簡單解說一下投票方法和申報機制之後便馬上進行投票,所有申請項目名稱已列在一份預備好的投票紙上,而所謂利益申報,只要出席議員在該項目沒有直接領取薪酬便可以投票,其他角色例如顧問、非受薪委員、非執行成員等仍符合投票資格。秘書處於會議前已將所有申請文件交給相關議員,並預設大家已閱讀和明白所有項目內容,會議亦沒有設定問答或討論環節,會議開始不久便立即進入投票程序。投票時間有三十分鐘,議員可在投票期間隨意進出會議室,旁聽席人士本來在會議室內是不應大聲說話或跟議員對話,但大家走到會議室外便沒有這個限制,筆者在投票時間內趁機走出會議室外看看,有見議員在跟旁聽席的人在對話。

投票完成後便馬上休會,由秘書處負責點票及統計,大約十五分鐘便統計出得票最高的項目及資助額,本年度預留撥款的一百多萬將會如何分發給地區團體便會馬上得出結論,主席召回各議員回到會議室後,只宣讀最高票數的十四個項目編號(註:總申請項目共四十多個),然後進入最後一個議程,由主席逐一讀出該十四個項目撥款部份細項,例如海報印刷沒有超過限額、茶點已包括並沒有超越一般金額、紀念品費用都在標準金額以內等等,之後便宣佈正式通過本年度文化專項所有撥款。筆者馬上理解旁聽席為何可以公開,甚至在思考旁聽席之存在是為了誰的需要,不消一個早上,會議順利完成及結束,大家可以放午飯。(註:深水埗區議會的深水埗藝術巡禮審批過程,是全閉門會議及不公開任何紀錄的。)

藝術發展局年度撥款

至於另一個文化藝術項目撥款機構,筆者亦有幸可訪問到一位現任藝術發展局委員,透過他解說藝發局的年度資助審批會議過程。

在藝發局的審批架構中,包括一群來自不同藝術範疇的業界人士作為審批員,在每次開始審閱項目之前,會由行政職員負責查閱各審批員的資格及有否涉及利益衝突,他們對利益衝突的定義是,凡跟任何一個申請團體有任何合作關係便不能參與該次審批工作,無論受薪與否都一致處理,以確保接受資助的項目是「零」利益輸送給審批員。合資格的五至七名審批員於評審會議前數星期便收到計劃書,於會議當日以均等時間(視乎團體數量,每團花大約20分鐘至半小時)面見各申請團體,讓審批員深入理解計劃書內容及提出疑問,通常審批員之間,在會面前已溝通好將要提出的問題。

完成面見程序後,審批員會閉門討論,並以項目的藝術成份和團體行政能力評分,要完成整個程序可能要整天。之後再交藝發局大會討論及正式通過,全程會反覆確認審批員的利益沒有衝突,及有藝發局職員錄音及文字記錄,內容不會公開,但如有任何行政失當,職員可從錄音和紀錄追查。

行政程序是為誰設立

兩種同樣稱為文化項目的官方審批程序,當中的審批成員組成、申報機制和會議程序卻有極大的差異,區議會只由區議員(如果是真的代議士,應該公開讓選民知道評審準則)純粹透過閱讀書面文件、申請者名單及申請表格的內容投票(或決定項目應否獲得資助),如果是新成立小型團體或有創新理念的藝術形式,便很難只憑文字演繹就能令非業界人士理解(在深水埗區議員之中,鮮有熟悉文化業界的代表),而整個運作機制亦不設會面和解說的程序,在雙方都得不到深入理解的機會下,區議員對當代文化藝術項目的認知及投票準則,難免令申請者感到因循、守舊和不解,再加上區議員申報利益的機制亦較藝發局寬鬆,有私相授受的嫌疑亦少不免(按:上月有報章記者發現區議員自己審批通過自己有份參與項目的例證)。當筆者發現區議會過去多年已慣用這種模式審批文化項目和分配公共資源,逐漸累積成為利益集團,更是不寒而慄,但願這個只是坐在旁聽席觀察者的猜想,內裏事實屬真屬假,便要問問他們肚子裏的蟲,而這一點亦是藝術工作者們永遠不能知道和掌握的審批真相。可能要另覓途徑去介入議會及政治,增加議會對當代文化藝術認識和溝通,修改地區文化審批及撥款程序,增加透明度,才可逐步釋除各方疑慮。

作者為香港文化監察成員

原文刊於2017年7月18日信報專欄。本欄逢周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