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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及財委會之後的民主運動

DQ及財委會之後的民主運動

緊接新一輪DQ,是立法會休會前財委最後一次會議。會議通過了幾項據說是「與政治無關」的「民生」撥款,包括36億元教育經費,同時也惹來泛民之間的爭論,一些傳媒更稱之為「內訌」。大眾傳媒樂見矛盾紛爭,在苦悶而尋求hit rate的年代,自是不足為奇。然而,以爭取民主為志業的朋友,更重要的或許不是承認或否定由傳媒設定的議程,而是如何理解及處理不同判斷和路線之間的差異和分歧,這顯然不是簡單地提出減少「內訌」、爭取團結就能解決。

要理解及回應泛民之間的差異和分歧,或可嘗試從理解「DQ立會議員究竟意味什麽」這問題出發。

DQ了什麼?

不少論者已指出,DQ一役,民主運動失去的,不僅是6個議席,以及隨之而來的少數派否決權,同時更是有關法治遊戲規則的改寫,也就是立法及司法制衡行政的力量進一步被削弱,而來自北京與西環的干預則更暢通無阻。這裏只補充一點,如果我們把DQ議員與過去幾年由上而下、自北往南的政治變化連在一起考察,亦可發現,這些新的政治局勢,也同時在改造公共輿論中的常識,調低人們的道德底線。

循此或許有助我們思考陳日君先生提出的疑問﹕為什麽釋法取消有十多萬選民支持的議員席位,不會引起暴動?說香港人習慣守規則、「和理非」自然不全是無的放矢,但無法解釋雨傘運動和元旦騷亂的出現。靜態的分析難以捕捉於歷史過程生成的統治意識,今天港人相對悲觀甚或於公共領域不能動的狀態,與過去長期存在、但在傘運前後不斷壯大的「現實政治」論述,以及附於其上之情感和價值觀念密切相關。這套強調「務實」、「不離地」、「循序漸進」或「寸土必爭」的政治論述,不僅得到中港政權建制的大力推動,也同時獲得不少泛民政黨甚至社運或本土組織的支持,儘管源自不一樣的政治立場或動機。只有這樣,「現實政治」才能成為統治地位的共識(hegemony)。

「現實政治」的一個特色,是相對忽視根本的問題——例如釐清民主運動的願景,緊扣策略和目標的連繫。這自然跟當代香港社會「急比重要優先」的文化氛圍有關。然而,「現實政治」的考量,也同時在不斷鞏固「急比重要優先」的社會脈絡。長期浸淫於「現實政治」的統識,往往容易令人忘記初衷,更甚者會出現頭痛醫腳,或不斷做一些「緊急」但與目標/願景不相干的事情,分散精神和力量,令緊扣民主運動願景的轉變無法發生。

以DQ事件為例,釋法褫奪議員對民主運動的傷害是什麼?如何減輕這些傷害?DQ後在議會內外應做些什麼,才能讓民主運動走回不偏離目標的正軌?這些大概是所有支持民主運動的朋友都無法迴避的問題。如果DQ議員對民主運動的真正傷害是修改了遊戲規則、設定了新的政治框框、收窄了體制內監察政權的空間、強化「現實政治」取代「扣連願景的政治」的危險、孕育犬儒認命的情感價值,那麼民運的方向和工作,自然必須針對、減輕以至逆轉這些由上而下的傷害,嘗試擴闊民眾參政的空間、掃除壓抑百姓參政意欲的障礙,打造有利於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脈絡。

如何理解及處理民運路線分歧?

如果都認同上述基本方向,也就建立了理解及處理民運路線差異和分歧的前提。泛民不同的政治黨派,由於成員的社會位置、參政的歷史和經驗等因素影響,側重的民運策略和抗爭方法自然有別。倘若我們的論爭只集中於短期策略和工作手法的差異,分歧恐怕是很難收窄的,只有嘗試把策略和方法扣連民主運動的根本目標和願景,才有可能理解並處理不同路線之間的異同。

以36億元教育撥款為例,儘管泛民大多支持在財委會上審議並通過有關撥款,但建基的或許是不盡相同的策略考慮,背後亦反映了不同的民運路線。然而,這些短期的策略考量,包括向業界選民(教師)交代 、確認新的教育撥款是民間爭取的成果、維持泛民之間的團結、避免墮入不理「民生」的指控等等,一旦與民運的願景扣連,往往能顯示更基本的路線異同。而要理解和處理這些異同,有必要首先探問一些根本問題﹕

向業界選民(教師)交代,或為他們爭取權益,如何有助民主運動的推進?在當代的香港社會脈絡下,如何判斷教師於民主運動中可能扮演的角色及面對的局限?為部分教師爭取較穩定的工作條件,減輕一點教擔,以及資助部分學生入讀自資學位課程,如何促進他們於民主運動上的貢獻?甚或間接或直接達至民主運動的目標?

確認新的教育撥款是民間爭取的成果,是否意味着肯定了由下而上的代議式訴求政治?在當代社會脈絡下,為民請命這種代議式訴求政治,是否達至民運願景的有效方式?這判斷所建基的分析是什麼?

建基於什麼原則、價值、倫理和願景的泛民之間的團結,才能真正建立一道民間社會的防線,抗拒來自政權建制對民主運動及其願景的傷害,壯大認真並有能力走向民運目標的隊伍?

爭取民生如何走向民運最終目標?

在既有的政制和論述框架下,爭取所謂「民生」議題的改善,而非直接針對不民主的遊戲規則議程,如何能有助民運走向其最終目標?怎樣的改善「民生」方式和過程,才與民運的目標緊密扣連?「民生」是什麼?「政治」又是什麼?兩者是截然分割的?還是你中有我?採用由政權建制嘗試鞏固的「民生」vs.「政治」論述和議程,如何有助民主運動的推進?

除了深化這些問題的認知外,另一些有關較長遠的民運策略的討論,包括盡量留守議會、繼續寸土必爭地議政;或全面的不合作運動,以癱瘓或拖慢不公義的議會的運作;以致倡議回到街頭、壯大民間社會、深化公民抗命,這些民運路線的差異和分歧,也可能嘗試從扣連民運的願景這思路,深化討論。

例如,在守住泛民的議會席位繼續議政,或於議會推動不合作運動的過程中,如何確保這些策略的推進,不會與民運的願景偏離,甚至愈走愈遠?重要的是「回到街頭」的行動形式,還是壯大民間社會本身?壯大民間社會是否等同促進人民當家作主?深化公民抗命又是為了達至什麼?這些策略,應透過守住泛民的議會席位繼續議政來推動?還是於議會內以全面不合作的公民抗命才能達成?還是因地制宜,兩種策略相互補充?

經歷DQ及財會一役之後,製造空間、騰出時間探討這些根本問題,以助我們更深入理解和建設性地處理民運之間的差異與分歧,興許是在這容易撕裂的社會氛圍下,其中一種刻不容緩的工作。

原文刊在《明報》星期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