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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洗DQ】朱凱廸:彌補傷害前不會原諒這個政府 鄭松泰:僅屬好彩

【唔洗DQ】朱凱廸:彌補傷害前不會原諒這個政府 鄭松泰:僅屬好彩

(獨媒特約報導)新界西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朱凱廸遭市民羅景楊入稟挑戰議員資格,入稟人羅景揚早前申請重開案件,解釋未有如時交付保證金的原因,今早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裁決不接納其申請,將案件擱置。朱凱廸在庭外指傷害已經造成,在彌補前他絕不會原諒這個政府。鄭松泰則指今次僅屬「好彩」,入稟人程序上有不足,又重申希望民間慢慢重新凝聚力量,對抗不義政府。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今早頒下的書面判決中,指入稟人無法如時交出保證金,宣佈案件擱置,並需支付訟費。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庭外指,官司雖暫告一段落,但六名議員因人大釋法被取消資格,傷害已造成,在彌補前他絕不會原諒這個政府。他指立法會議員只是一個人,真正的民主運動要靠香港人,指如果有龐大人數發聲,政府不會有進一步行動。朱凱廸批評中央任意釋法,會破壞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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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律師代表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多謝朱凱廸的律師團隊,但他強調今次結果只是「好彩」,入稟者在程序上岀錯。他促大眾關心被DQ議員的狀況,未來建制派擬修改財委會會議規則亦是重要戰場。他又提到高鐵一地兩檢同須市民關注,希望民間慢慢重新凝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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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羅景揚在3月時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入稟法庭,指二人的宣誓(朱凱迪在宣誓時大叫「民主自決,暴政必亡」,而鄭松泰在宣誓時加入「全民制憲」和「重新立約」。)違反《基本法》及人大釋法的要求,要求法庭能按《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二人宣誓無效,撤銷其議席。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申請人必須於被告以議員身份行事起計6個月內提出訴訟,並須支付上限2萬元的保證金,但羅遲交保證金4個月。上週三,代表羅景揚的大律師馬恩國指羅先前撤換律師與及前代表律師不熟悉法律程序,導致未能按時向法庭交出保證金,故希望法官能行使酌情權,接納其延遲繳交的申請。不過區慶祥的書面判決中指,羅不能如時向法庭繳交保證金是為一個嚴重的法律上錯誤,是不合理的延遲,入稟人不清楚法律程序不是一個好理由讓法官行使酌情權,不接納入稟人補交保證金的申請,案件將繼續擱置,並需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