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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常委會就「自治八樓」問題的聲明

學聯常委會就「自治八樓」問題的聲明

▷ 學聯代表會在七月十七日一致通過決議案,決定「全面收回」金輪大廈8A室單位(即社運資源中心所在地,下稱「八樓」)的管理權。該單位由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以信託形式代學聯持有。

▷ 根據決議案,常務委員會(「常委會」)及秘書處有責任採取適當措施,令現有八樓的使用者可以在限期前將屬於他們的物資遷出。

█ 學聯代表會的決議有何根據?
▷ 在決議案文本中,代表會清晰闡明收回管理權的決定,是旨在向學生會會員實踐問責精神、確立學聯以學生為主體、執行學聯會章規定,而與政治立場無關。
▷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會章》明文規定:社運資源中心的管理權全屬常委會;此項規定亦是代表會決議案的章則依據。

█ 學聯常委會的方針是甚麼?
▷ 代表會已責成常委會決定如何執行收回八樓的決議,以及經諮詢和收集方案後,最後決定八樓未來用途的定案。
▷ 學聯秘書處則負責執行代表會及常委會的決定。
▷ 常委會認為:未來的八樓應以下列原則運作。
  1)應制訂及執行一份明文的借用/使用/租用條款,列明各方權責;
  2)應定期檢討借用/使用/租用情況,例如每兩年重訂條款;
  3)應由學生及以學生為主體之組織優先使用。
▷ 常委會將按上述原則,公開邀請全體學生及與香港社運有關的人士就未來八樓的運作提交具體方案,並在新學年開始後分階段進行諮詢。
▷ 當然,常委會歡迎與現有「自治八樓」相關之人士提交方案。

█ 具體工作和時間表?
▷ 初步時間表如下。
  2017年9月30日或之前:公開接受方案
  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就方案進行公眾諮詢
  2017年12月:常委會決定最終定案,交代表會審議
  2018年1月:場地交予新使用者

█ 如何發表意見?
▷ 中大、嶺大、樹仁及科大的學生,可聯絡各自學生會的幹事及學聯代表團成員,向他們反映你的意見。
▷ 其他學生(不論是否屬於學聯成員院校)及公眾人士,亦可直接聯絡學聯秘書處;秘書處將代為整理收集到的意見,交由常委會及代表會考慮。(電郵: [email protected]/郵寄:香港九龍旺角道威特商業大廈9樓學聯秘書處收)

第六十屆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常務委員會
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李軒朗 李世雄
二〇一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