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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管治檢討——院校自主的保衛戰場(一)

港大管治檢討——院校自主的保衛戰場(一)

2016年4月26日, 香港大學校委會決定, 委任一個Review Panel, 檢討香港大學的管治架構。Review Panel由三人組成, 分別是主席Sir Malcolm Grant(約克大學校監)、Professor William Kirby(哈佛大學教授)和阮雲道先生(前高等法院法官)。三人在2016年的6月份, 舉行了33次會面, 與教職員、學生、校友及其他持份者見面交流, 然後在2017年2月, 向校委會遞交了報告。為求行文方便, 我將稱Review Panel為「三人專家小組」, 而其報告則稱為「專家小組報告」。

校委會在2月28日的會議上, 決定成立一個Working Party, 研究和建議, 如何實施「專家小組報告」的各項建議。這個Working Party, 由6人組成, 主席是Dr. T Brian Stevenson. Working Party由3月至6月, 開了5次會議, 然後向校委會交出了報告。同樣, 為了行文方便, 我將Working Party稱為「六人小組」, 而其報告則為「六人小組報告」。所以, 「專家小組報告」是原始報告, 而「六人小組報告」,則是評論「專家小組報告」的一份報告。

在進入報告的討論內容之前, 容我先簡介一下, 香港大學現行的管治架構。很多人以為, 校監(特首)或者校長, 就是「最大」, 當然沒有這麼簡單。原理上, 校董會是最高權力組織。不過, 由於大學管治的事務眾多, 例如財務投資、土地物業、僱員管理、大學發展等等, 都不是超過100人, 一年只開會一次的校董會可以處理。所以, 校董會更像是禮儀性質的一個咨詢組織, 在日常管理中並不存在。

真正管理著香港大學的, 是校務委員會。上述提到的各項事務, 就是由校長領導的高級管理團隊負責實務, 向校務委員會負責。所以, 如果用公司法來說, 校務委員會比校董會更像是董事會。而現在的校務委員會主席, 是李國章教授。另外, 有教務委員會負責學術相關事宜。

回到該兩份報告。首先, 必須要嚴厲讉責校委會, 在2017年2月份, 收到了「專家小組報告」之後, 沒有把報告公開,讓持分者有機會討論。而「六人小組」, 則閉門造車, 只以5次會議, 就否決了「專家小組報告」的多項建議。既然如此, 則當初何必委任「三人專家小組」? 「三人專家小組」的工作日程、所接觸的持分者, 皆有紀錄在案, 筆者亦曾參與其與校友的會面。而校委會是否可以向公眾交代, 「六人小組」又會見了哪些持份者, 獲取了甚麼意見? 如果不能,理由何在? 如果「六人小組」沒有咨詢持份者, 是否失職?

此外, 魔鬼在細節中。筆者雖然有閱讀障礙, 亦勉力讀完了兩份報告, 發覺當中有不少問題。本文先提出其中一處。在「三人專家報告」中(第91點), 建議增強校委會旗下不同委員會的角色, 使一些敏感和保密資料的項目, 下放在委員會中處理。如此一來, 校委會就可以公開更多的議程和會議紀錄, 加強透明度, 減少和持份者的誤會。但「六人小組」卻堅持校委會不應放權,並認為現時已有制度去發放校委會的資訊予公眾參考。至於如何增強校委會的透明度,「六人小組」認為校委會應盡量保持機密資料在最低程度即可(我理解為盡量降低「機密」的標準, 不要事事視為機密)。

「六人小組」完全把公眾當成白痴。第一, 「三人專家小組」叫校委會下放工作予各委員會, 不就是助校委會盡量減少處理機密資料嗎? 第二, 如果校委會現有發放資訊的渠道是有效的話, 就不會發生早前的洩密風波。之所以有人會將錄音流出, 就是因為校委會發放的資訊不足夠呀!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