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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雜感(三)

入獄雜感(三)

多日來已收到不少朋友的信,非常感謝大家的鼓勵,尤其是收到一位小戰友的來信,更教人感動流涕。(最感動當然是他稱呼我為「哥哥」)大家的心意我已經一一收到,由於我是手寫,希望大家給些時間讓我慢慢回覆。 同時也必須感謝「支援團」Becky、佳佳、jaco、BoBo,以及守望前線janet等對我們一直的支援。

最近一直讀著人物傳記,剛讀完《劉曉波傳》,他四度被囚,總共長達近十七年的刑期,牢獄生活比我更差,與外界接觸次數亦更少,與這位巨人相比,自己真算不得甚麼。而且首次長達兩年的監禁(89至91年)之後,他沒有放棄原則,反而不斷調整自己的心態,堅持廿年再參與《零八憲章》,更被重判十一年。縱使我倆的意識形態不盡相同,但他的氣度及堅定卻是我在獄中的亮光。

監禁一個人,其實還有監禁一個家庭。大家也無法忘記一直守候在劉曉波身邊的劉霞也背負極重。中共判劉曉波十一年監禁,豈不也是築起圍牆懲罰劉霞十一年嗎?更遑論到今日仍未解除的軟禁,所謂「依法治國」簡直是世紀最大的笑話。監禁最大的苦楚,於我而言,非膳食、衛生和住宿,最大的懲罰是隔絕家人的聯繫。

我有些被判八至十數年監禁的囚友,不但失去自由,更失去家庭,失去太太,失去孩子。我不斷在想,為何會有此般二次懲罰?最近讀報,說到香港劏房戶在夏天慘不忍睹,熱得要入醫院,再回看自己,也不禁問,他們跟自己又有何分別?貧窮人擁有甚麼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他們連選擇飲食、住屋和工作的自由都沒有呢!正如東北貧窮戶及長者,他們亦想當然沒有自由(或極有限的「自由」)去選擇搬遷住處。在這麼一個聲稱最自由的大都會,你認為自由是在你我手中,還是在權貴有錢人手中?

為我這般政治犯發聲,也就更要為貧窮的弱勢發聲。我們有十數萬人曾在街上吶喊,又豈可在此作罷?我但願大家組織起來,以一個大平台,「反對政治逼害,釋放所有政治犯」的平台,不分黨派,不分你我,首先聯結起來!你支持我,也就支持東北村民,也就支持「我要真普選」!組織!組織!組織!大家要加入平台,共同商議,分工合作,不僅政治犯有你們強力支援,我們政治犯所支持的群體也同時受大家保護了!

朋友們,是時候組織起來!

黃浩銘
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