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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教大言論自由關注組出席香港電台城市論壇之發言稿

代表教大言論自由關注組出席香港電台城市論壇之發言稿

香港電台,香港城市論壇,20170917

關於係校園入面講港獨呢件事,我就想先問下大家幾個問題:如果港獨就係香港2047前途問題的一部分,咁點解唔可以講呀?我地係咪連思考同表達香港未來係點的自由都無?世界上的大學界仲有無一件事係荒謬過禁止學生同老師討論佢地嘅未來?

我可以好肯定咁話俾你聽港獨問題就係香港二次前途談判問題。香港基本法寫明五十年不變,2047就係另一場二次前途談判,而港獨係香港未來2047年二次前途談判嘅其中一個可能性同option。依家2047年定左方向啦咩?未吖嘛,你地屋企啲屋契到時候都會到期架喎,有可能會好似中國咁行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收哂你地啲地同屋架喎,你地係咪唔介意?當呢家有學生去提出另一種alternative提出反對的時候,大學教育界就已經完全扼殺我地思考未來思考香港前途的機會,全面禁止討論港獨。

可能在座咁多位長輩同前輩,喺2047年可能已經百年歸老,未必需要去諗香港未來會變成點,但對我哋而家呢班後生仔來講,2047年會變成點就係我哋最關心嘅事,我哋嗰陣時先5,60歲,我哋呢班後生要思考嘅就係我哋要比一個點樣嘅香港比下一代?其實同個時97前嘅你地係一樣,我地同當時的你地一樣咁迷茫,咁焦躁,所以我地發聲表達自己對香港的意見,呢件事唔單單係學生的事,係事關所有係到生活的香港人事架,言論自由同學術自由本身就係用來保障我地討論未來討論二次前途談判的權利,我想再問下大家,呢家大家係咪連我地思考自己或者講關於香港未來的機會都無?

同埋,港獨違法根本就係一個偽命題,如果按呢個邏輯推演,咁應該除咗一國兩制作為唯一一種政治體制以外無嘢係可以討論到,因為按香港基本法去講香港係落實一國兩制個喎。咁樣嘅話嘢講一國兩制以外嘅嘢都應該係違法喎,成日指手劃腳嘅黨媒講中國政府全面實施對香港管治行一國一制都違法喎,點解佢地又可以講,政權又唔去禁止下呢又?政府行咩第三條跑道討論要借人地空域,都違反基本法第128條規定要保持航空中心地位,應該禁止諮詢啦;中國政府講咩透過香港人民幣國際化,基本法第111條規定要港元繼續流通,不得鼓吹其他立場啦

講到尾,大學就係雙重標準,恐嚇香港人。如果連學校都唔俾講港獨,我想問以同樣嘅邏輯推演落去的話,係咪喺街入邊警察求其聽到有人講港獨兩個字就即刻可以執法拉人呢?大家係咪想要咁樣的香港?而家嘅大學全面封殺異己聲音,就係要話比香港人聽,未立廿三條的香港,就已經政治迫害對政權有其他異議聲音嘅年輕人,我真係唔能夠想像如果23條立左法,香港人仲有冇講嘢嘅權利?

而且,港共政權傀儡口口聲聲話講港獨違法,我想問吓你知唔知從來只有憲法限制政府權力同保障公民權利,並唔存在人民違反憲法。只有極權政府先會出現咁荒謬嘅言論。

同客觀討論唔同,鼓吹就係一個主觀指控,帶有色眼鏡去睇一件事,正如共產黨傀儡會用「鼓吹歪風」呢類字,但從來無一個客觀標準去量度點為止歪,討論同性戀又歪唔歪呀,討論大麻又歪唔歪呀,呢啲中學生辯論題目黎架喎,你地係咪打算殺哂所有中學校,話違法云云?

言論自由有無底線?我唔認為呢家基本法下有劃任何框架限制,基本法第二十七,三十四條,一三七條,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同國際人權公約已經講得好清楚係保障言論學術自由,我再同大家講下其他國家的案例,美國大法官John Roberts係一單美國傳統教會衝擊同性戀士兵葬禮案入面,判左士兵家屬話教會唔尊重葬禮的上訴駁回,沒有違法,理由係三大原則「單案涉及國家命運,是公眾關心的議題(matters of public concern),並不是一宗私人間的恩怨,而且無使用到武力」,當香港作為一個行使普通法的地方,就應該參考呢啲地方的案例,面對這個現實,我們對痛苦的反應不能是懲罰言論者。作為一個講自由的地方,我地應該保護那些在公眾議題上甚至有傷害性的言論,來確保對議題的公開辯論不被窒息,只要係公平公開的地方討論,正如大學民主牆,正如城市論壇,我認為係無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