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沙宣道事件的「真相」

沙宣道事件的「真相」

終於是判了社會服務令,即時有種 relief,我也忍不住冒險拍手。不過,至今心情始終沒有恢復過來。由早上九點,到下午四點多,一直是緊張和擔心。最終一幕是全世界洗耳恭聽法官宣讀一篇頗長的判詞。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法庭這樣去聽一篇所謂「完完整整」的判詞,真是百感交集。

聽着法官把沙宣道那天晚上的事情,用法庭的角度敘述了一遍,非常難堪。當天的情景歷歷在目,不過,在法官口中,整件事簡化了實在太多。變成只是動作片一齣:只有開門閂門破門和救護車幾幕;所謂的對白,也只不過幾句;人物也只有幾個;事情沒有始末緣由;其他人的角色通通被消失了。所以就只有馮同學和李同學兩個該道歉認罪悔改受到刑罰。作為當晚現場的任何一份子,有誰能接受這個就是所謂的「事實」?

不過,法官的某一些描述算是頗「中肯」,至少沒有好像那位副庭長楊官那様上綱上線,已經是還得神落。法官講到紀文鳳去到瑪麗醫院,竟然沒有接受治療,報稱怕學生來騷擾,馬上回家,沒有需要醫療。(講出嚟都好肉酸。)李國章?

除了有人拉了他一下膊頭,也有沒有受過任何傷害。學校受到破壞一道門,維修費四百幾蚊(係法官講嘅事實)。如果這個描述都算是「中肯」,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事件中有頭有面的成年人,事件中那些覺得有生命危險的靈魂人物,他們的跨張其詞,所謂何事?又有誰會去追究他們的責任?當中完全沒有人失責?那些玩嘢的人,是否只有留待「天收」?

經過了幾次這樣在法院旁聽,我漸漸明白法律就是這樣,可能只有小說才能夠呈現當中的真相。我們在法庭、在法律面前,就只有接受這種父權的暴力,只有接受這種由上以下的判斷,只能表示尊重我們沒有份參與建立的制度,只能跪地求饒,只能希望執返條命,香港人真是受盡了屈辱。

法官把馮敬恩和李峯琦的一生,特別是家庭狀況,父母的婚姻狀況,也作出他的報告,多麼令人難過。看!這些就是真真實實的香港家庭,而普普通通的香港家庭,當然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困難,好不容易個仔先入到大學,竟然還要遇到這麼大的打擊,現在還要把這些破碎的和美好的部份,當粵語殘片重播,不再顧任何身世,只望大老爺開恩!可憐天下父母心。

結尾是法官重新守法的重要,大學生的社會責任,你地以後要怎樣怎樣,又再一幕老豆教仔,要大家做「突破少年」,真不敢想像這些教導對當場的年青人造成怎樣的反感!在這種場景,在今時今日的社會,當然不敢說什麼,但經過了今天的洗禮,如果我這個耆英,都這麼意難平,我們的大學生,我們受過殘酷對待的年青政治犯,內心會變成怎樣?

我要努力記起,只不過兩個星期前,我曾呼吸過更清新的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