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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基層房屋 政府有責

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基層房屋 政府有責

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
基層房屋 政府有責
回應陳帆局長良心劏房計劃立場書

近日運房局局長陳帆與其他機構提出推行「良心劏房」計劃,由市建局和發展商提供空置單位,聲稱未來會推出近三百個單位,租出給輪候公屋的基層人士共住。聯會認同這作為短期紓緩房屋問題措施,但對計劃提出以下疑慮:

第一、現時輪候公屋已逾廿八萬戶家庭,數百個單位並不足以解決基層深層次的房屋問題;第二、現時機構提出「共住」概念,即需要與其他家庭共用廳、廚房及廁所,但根據過去公屋經驗,「共住」因家庭居住習慣不同,容易產生衝突,聯會建議此計劃必須提供獨立廚房及廁所,並非要同其他家庭共用,而且單位需符合適切住屋條件,包括每人最少有70呎居住空間,具有基本水電,符合消防及結構安全等,入住資格應根據輪候公屋時間,定立合理的居住年期。

第三、陳局長會見記者時提到政府在此類計劃是只是「提倡」角色,呼籲善心人捐出單位,明顯把解決基層住屋問題的責任,推到私人市場上處理。聯會反對政府推卸作為解決基層住屋問題的責任,應該「有為地」落實聯會建議的四大房屋政綱,徹底解決基層住屋問題。

聯會建議政府需恢復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既然政府認同私人市場是解決基層住屋的其中一項方法,現時基層仍面對加租及逼遷情況,恢復租管才能保障租客,而且業主亦可以確保找到穩定的租客,雙方皆得益。第二、聯會建議政府為輪候公屋且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恆常式租金津貼,紓緩生活壓力。

第三、政府應主動提供「過渡性房屋」,上述計劃單靠私人市場或「良心業主」提供空置單位,始終有限和不穩定,聯會曾發佈市區內有大量政府短期租約用地及政府空置物業(見附表),由政府興建及管理過渡性房屋,比私人市場更能紓緩基層人士短期住屋需要。第四,聯會建議優先利用棕土地(已破壞的鄉村土地) 及公屋重建後的土地加快興建公屋,卻不是以土地不足為由開發綠化地帶、郊野公園或填海,亦不應將用作公屋發展的土地賣給發展商或作資助房屋發展。

聯會強調政府在處理基層住屋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鼓勵社會創新的同時,必須盡責解決土地失衡、私樓劏房租金飆升及公屋供應量不足等深層次問題。聯會希望政府能真正聆聽基層的聲音,落實四大房屋政綱,才能真正長遠解決基層住屋問題。

螢幕快照 2017-09-25 上午10.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