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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職聯呼籲運輸署、巴士公司立即停止製造疲勞駕駛

巴職聯呼籲運輸署、巴士公司立即停止製造疲勞駕駛

巴士業職工會聯盟就9月22日於深水埗長沙灣政府合署對出發生城巴路線E21A剷上行人路造成多人傷亡,深表遺憾,並對有關交通意外中傷亡人士及其家屬,致予深切慰問!

本聯盟認為,巴士公司員工,特別是新入職車長、站長,薪酬偏低、工時偏長,而運輸署規管顏見不足。現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之最高工時為每天14小時(最高駕駛時間為11小時),所以車長工時過長,造成疲勞駕駛危及道路安全的情況,運輸署難辭其咎!

巴士車長人工低、人手短缺、不少車長以超長工時謀生活

以城巴公司為例,新制車長底薪最高為$13,046,加上其他獎金,每月只有約$16,374元,薪酬偏底,不少車長唯有依靠超時工作,賺取足夠收入。巴士車長工作時間往往超過10小時或以上,但實際薪金平均只有約$19,000元左右(以10小時計算)。現時,三間巴士公司的車長人手不足,薪金待遇低恐怕是其中一個原因。為彌補人手不足,巴士公司唯有將巴士車長安排長時間工作,因而做成低工資、長工時,吸引不了新人入職,人手不足下加長工時的惡性循環!

由於巴士車長底薪與市場脫節,部分車長為了賺取更多的收入,往往自願加班行走,甚至長時間工作達十四小時的上限。若果巴士車長的底薪及薪酬得到保障,不但可以舒緩人手不足的問題,同時提供條件將14小時的上限降低,長遠確保業界健康發展。巴士車長只是血肉之軀,想想到他們為賺取收入而加班長時間工作,試問社會大眾有沒有同理心去了解車長們的苦況?

長工時做成疲勞駕駛、影響道路安全、運輸署難辭其咎

一輛巴士動輒有上百名乘客,車長不單要照顧車上百多名乘客之安全,亦需要高度集中精神駕駛。巴士作為大型車輛,一旦發生交通意外,更容易釀成嚴重傷亡,所以長工時對道路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本聯盟由2013年開始一直要求運輸署降低《車長工作指引》之最高工時到12小時及駕駛時間10小時。直至2017年3月運輸署仍然回覆,暫時不會修改指引之最高工時及駕駛時間,並表示曾經諮詢巴士公司及其他工會之意見皆表示不支持修訂。但本聯盟認為修訂車長指引是必要的!

本聯盟必須強調,早於2013年本聯盟已向運輸署呈交有關車長工時、工資的建議書,要求當局必需確保車長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外,同時要有入息保障,建議書的副本早於2013年交予現任助理署長關翠蘭女士。由於運輸署容許巴士車長每日工作14小時,變相容許巴士公司壓低底薪,同時鼓勵巴士車長長時間工作以賺取薪酬。巴士公司與運輸署只是「官巴勾結」從沒有為前線的車長著想。巴士車長絕非機器,長時間駕駛所帶出的問題十分嚴重,若果問題未受重視,受害的只會是市民大眾。

本聯盟要求:

1)運輸署立即審視現行《巴士車長工作指引》的內容是否合理,必須盡快就最高工時、巴士車長底薪水平、駕駛行車時間作出檢討。運輸署多番強調此等問題屬勞資關係問題,但監察巴士服務是運輸署的責任,試問巴士車長在如施環境下工作如何提供優質的巴士服務呢?

2)本聯盟早在意外發生前去信運輸及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勞工署、運輸署要求進行誇部門會議,當中修改《巴士車長工作指引》做是會議的議程之一。本聯盟希望政府盡快召開誇部門會議,商討修訂、降底最高工時及駕駛時間,檢討巴士車長薪酬制度,以保障巴士車長有足夠休息及乘客和道路安全。

巴士業職工會聯盟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