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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華邨法團風波搞乜?陳旭明、黃嘉浩咁講……

祥華邨法團風波搞乜?陳旭明、黃嘉浩咁講……

(獨媒特約報導)2015年,北區祥華邨業主大會通過以4,700萬更換全邨水管工程。自此風波不斷,傳出工程有利益輸送、政黨滲透法團及不明人士偽造居民授權書等。早前9月3日祥華邨業主立案法團召開第二次周年大會處理法團換屆選舉事宜,秩序混亂並最終流會。曾參選當區的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在網上批評當區區議員民主黨陳旭明,獨媒找來兩人說法,究竟他們兩人點講?

黃嘉浩:民主黨為選舉謀利益

黃嘉浩講述事件經過。始於2015年6月,法團發出通告,將審議4,700萬更換水管工程,他便開始擺街站呼籲祥華邨居民關注事件。2015年6月28日業主大會當日,自己因沒有授權書無法進入會場,但收到街坊指工程欠缺相關文件,法團透明度不足。黃嘉浩認為工程不能草草通過,於是開始聯絡傳媒報導事件,望暫停簽約程序。黃嘉浩指當時有聯絡「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望得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幫助,但他指林卓廷態度敷衍,又叫自己「年輕人唔好搞咁多嘢啦。」黃嘉浩認為林卓廷無心幫手,便與北區動源其他成員一起研究《建築物管理條例》,以及擺街站收集民意,他指自己是抱著中立態度推動街坊了解事件。

黃嘉浩指在2015年7月開始,察覺到事件背後涉及政治利益,他認為民主黨希望籍事件在區議會選舉中獲得優勢。他指當時民主黨不停召開居民大會表示會積極關注工程進度,黃嘉浩認為在政治層面上,民主黨等人只是希望獲得更多曝光機會,而非真心實意幫助祥華邨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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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黃嘉浩

2015年8月16日,黃嘉浩成功獲得足夠業主授權,召開業主大會暫停更換水管工程,而當時作為大業主的房屋署保持中立態度並沒有反對。隨後民主黨方面亦收集到足夠業主授權,並於8月25日召開業主大會,望取消更換水管工程。惟房屋署投票反對取消工程的動議,黃嘉浩認為房署做法「無可厚非」,作為大業主的房屋署有權作最後決定,他批評民主黨大舉取消工程的旗號有煽動民粹之嫌。

對於民主黨主張取消整個更換水管工程,黃表示由理性角度出發是合理的,原因是街坊對是次工程認識不足。但若根據合約精神分析,工程雖然處於暫停狀態,然法團確實已經與工程公司簽約,貿然取消工程很大可能會敗訴。

陳旭明:街坊堅持取消工程

民主黨區議員陳旭明則講述了另一個版本,他指2015年6月祥華邨業主立案法團通過更換全邨水管工程,但並未決定採納哪一間工程公司。陳旭明當時認為,整個工程估價4,700萬港元,佔去祥華邨儲備基金的七成,認為決定不妥當。他確認北區動源收集到足夠業主授權書,於2015年8月16日業主大會成功通過無限期暫停工程。陳旭明對做法表示認同,但他認為取消整個工程和更換業主立案法團才是治本之辦法。於是民主黨亦收集到足夠業主授權書,並在8月25日召開大會望取消工程,但卻遭房屋署以「決定性一票」反對。

陳旭明解釋,當時祥華邨大約有5,000多戶居民,其中只有3,000多戶屬於業主,其餘2,000多戶均是租戶,房屋署擁有這批租戶合共約29%的業權。陳旭明回憶指,2015年8月25日業主大會大概有900多戶業主到場開會,即使大部分業主同意取消工程,但在票數上仍然不及房屋署。陳旭明分析指,房屋署反對的原因是擔心工程違約需要賠償,或令負責官員需要引咎辭職,因此房屋署會堅持推行工程而不顧造價。陳旭明表示,當時街坊已清楚明白將來可能要作出賠償,而即使是無限期暫停工程,亦有可能被工程公司控告違約,風險與取消合約接近。陳旭明認為房屋署在8月16日的業主大會通過擱置工程後才「後知後覺」,在其後25日的大會上「補鑊」投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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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民主黨當區議員陳旭明

陳旭明指業主大會後,法團接觸工程承建商誠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但對方態度不友善,只委派律師到場與街坊接觸,會面不歡而散。陳旭明指自己召開多次居民大會解釋事態發展,街坊仍堅持即使賠償亦要取消工程。對於北區動源成員指這些居民大會為民主黨「造勢大會」,陳旭明對此講法表示失望,認為是侮辱了祥華邨的街坊。

陳旭明又指,每次召開居民會均會提早兩個星期擺街站、入信箱希望街坊表達意見。他又指當時有街坊收到下款為「祥華邨邨民」的匿名信,信中指取消工程賠償金額巨大,取消工程只是民主黨的政治伎倆。陳旭明笑稱這種手段過時,可能是有心人希望製造恐慌,但反而令街坊立場更加堅定,認為工程背後存在利益勾結,諷匿名信真係「唔寫好過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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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今年9月3日業主大會前後,又發生咩事?

先說說背景。陳旭明指工程至2016年12月,工程公司繼續去信法團催促開展工程,更草擬了法庭入稟令警告法團並聲稱要索償2,500萬,當中有300多萬為材料費,而剩餘的2,100多萬為工程「潛在利益」。陳旭明形容街坊對此譁然,於是再次召開居民大會,當時街坊表示只願意賠償工程材料費。陳旭明又認為房屋署「不知所謂」,身為法團委員對工程毫無審視,任由工程獲得天價利潤。其後法團約見陳旭明及房屋署代表,房屋署將責任推到法團身上,認為已經賦予自主權予法團自行審視。房屋署當時又表示希望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決定工程去向,但陳旭明表示反對。但到2017年1月8日,房屋署召開業主大會並成立調解小組和工程公司協商,但居民再次反對成立調解小組,堅持要取消整個工程。

9月3日,水管工程去向仍然未明,但適逢法團改選。

黃嘉浩:民主黨煽動群眾

黃嘉浩指祥華邨街坊被民主黨如「羊群」般煽動,對此表示心痛。他指當日的居民大會,民主黨區議員衝上台擾亂大會秩序、陳旭明「搶咪」,企圖主導業主大會,嚴重破壞了政黨應在業主大會保持中立的操守。他形容當日大會「安排管理混亂」,會場毫無秩序。民主黨區議員陳旭明上台指授權票資料出錯,台下已有業主即時叫陳旭明報警處理,但他指陳旭明大概是過了十日後才報警處理,認為此舉「令人困惑」。黃嘉浩又補充指,一直以來陳旭明均有呼籲祥華邨業主不要輕易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業主大會,但自己卻收集大量授權書是濫權。周年大會當日,黃嘉浩指見到陳旭明持有大量業主授權書,期後他又在自己社交平台專頁上公佈陳旭明在義工團隊群組要求手下義工「盡收」授權書的對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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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黃嘉浩 facebook 專頁

黃嘉浩批評民主黨應對工程公司「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他指如工程公司控告法團違約,街坊將要承擔賠償金。他指民主黨不停向居民灌輸取消工程,質疑此舉無助解決問題。

陳旭明:業主大會違反法例須叫停

陳旭明的版本又如何?他以「惡劣」形容當日業主大會。他指法團按慣例會在開會前兩星期郵寄授權書及開會通知給業主。但早在2017年8月初,陳旭明便發現有人在民政事務總署網站下載業主授權書範本著街坊簽名,但當時周年大會議程仍未公布。陳旭明指當時立即擺街站著街坊不要胡亂簽署業主授權書,但指「有心人」仍然收取不少數目的授權書。

陳旭明指業主大會當日,共有700多份業主授權書出現,在入場登記的時候,管理處無法提供足夠數目的授權書給自己,但卻沒有講明理由。陳旭明指民主黨北區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有兩份業主授權,但開會當日管理處只發給一份,管理處曾聲稱可能另一份授權書的業主本人親自到場,但卻未能提供相關簽收證明。爭議一輪後,管理處隨後又「神奇地」找出另一份授權予林卓廷。

除此之外,陳旭明指當時有數位街坊表示自己根本沒有簽署授權書。陳旭明即詢問祥華邨物業管理處經理范志華,范表示因電腦故障問題,未能即時提供所有授權記錄,但由於已達到法定開會人數,希望先開始議程。陳旭明表示說法違反法例,因為在公布所有授權書記錄前,會議不能召開。陳旭明指其後范志華更改說法,聲稱暫時公布的是已經過管理處篩選出來的「有效授權」。陳旭明詢問法團主席,主席表示在當日大會檢查授權書前,管理處曾自行檢查一次,意味著管理處在得到法團授權之前就已經自行決定授權書是否有效。陳旭明意識到事態嚴重,隨後立即上台發言並要求暫停會議。

對於被批評「搶咪」,陳旭明表示自己作為當區區議員,受到法團主席邀請,上台發言並無問題,自己是「不平則鳴」,指看到大會情況混亂並有違反法律的風險,當然要站出來停止開會。陳旭明反問「難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仍然要繼續開會?」陳旭明表示自己當時在大會上亦有邀請黃嘉浩上台發言,黃嘉浩上台後只詢問自己為什麼有資格在台上發言。陳旭明反問為何黃嘉浩不質疑管理公司,反去質疑一個「質疑管理公司的人」。陳旭明認為,在當時情況下站出來要求暫停會議,是自己作為區議員的責任,並得到大部分街坊支持,會議最終亦流會。

那麼陳旭明是否收取大量授權書?陳旭明指講法「斷章取義」。他指自己一直以來都是呼籲街坊不要胡亂授權,自己亦沒有公開收集,但有街坊因信任自己而授權,份數約為30份。他又指黃嘉浩社交平台專頁上發布的對話截圖只顯示部份內容,他指由於需要在業主大會召開兩日前提交授權書方能生效,故自己才會在信息上寫明要在9月1日前「盡收」街坊授權書,以免延遲遞交而授權無效。

對於「被搶授權票」卻不即時報警?陳旭明指需集齊涉事街坊才能報警,否則警方未必會受理案件,故自己在大約一星期後報案,警方亦立案跟進,自己亦帶領街坊前往佳定物業管理公司總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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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陳旭明 facebook 專頁

掌心雷拉票?

當日業主大會另一爭議,是黃嘉浩指不少民主黨義工協助派發部份參選名單的宣傳單張,他認為情況罕見,一般法團選舉亦不會如此明目張膽地派發「掌心雷」。黃嘉浩指自己一直推動街坊參選,但情況並不樂觀,邨內不少街坊年紀不小,難以全心全力應付法團工作,參選意欲不高。

陳旭明則指黃嘉浩說法「搞笑」,他指自己當日沒有派發任何單張,反而是黃嘉浩當日在會場內舉牌拉票。陳旭明重申自己並沒有干預當日業主立案法團換屆選舉,只是安排了兩名同事在會議後於會場外收集街坊聯絡方式以便跟進。

陳旭明又指黃嘉浩於網上社交平台要求自己回應的問題意義不大,自己亦沒有太多時間回應。他特別提到自己並非以「淫威」迫使管理處幫自己入信箱派發宣傳單張,實際上每次入信箱都需向管理處審批並交錢,以每戶0.5元來計算,自己每次入信箱都要花費2,5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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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旭明向記者展示其中一張單據

2015年區議會選舉,一共有四人出戰「祥華」區,亂戰下民主黨陳旭明以1,814票,擊敗獲1,710票的黃嘉浩、1,569票的原區議員葉曜丞及178票的阮海偉。

記者:黃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