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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任何憤恨

我沒有任何憤恨

尊敬的區老師:

能收到你寄來的信,實在令人又驚又喜,想不到你會給我寫信,也沒想過在離開校園後能跟你溝通的就是六四晚會和監獄來信。正如你所說,即使你在晚會後囑咐我要一切小心,目前的遭遇亦非小心可以避免。而事實上,這也是作為抗爭者必然的路,因此也不必替我擔心。你和我要擔心的,反而是我們的年青人在將來有沒有幸福自由的生活,他們能否暢所欲言?能否有理想的安樂窩?可有合理的工作時間和工資?可有學懂互助互愛、獨立思考的教育?可有不用排隊排期排得發瘋的醫療保障?每個這樣的「擔心」,都是我關心社會和走入政治之始。

你說縱使你不完全認同衝擊手法,對東北發展的細節亦無留心,但仍欣賞我們的初心和無私。老師,是的,不只是你,連法官們都難以理解我們的行動,他們更認為我這般的暴徒適合在監獄中自省一年。其實關於東北的事情我在第一份陳情書已向裁判官解釋過,最後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很明顯地,裁判官與高級點的上訴庭大老爺有不同見解。在過去,我往往都會被問到:「你們的理念是好,但不用這麼激烈的手法吧?」我未必能一下子解釋所有緣由,但你試試換過角度想想,當你住了30年的家一下子被規劃,而事前兩次諮詢都無問你,第三次資詢更只是機緣巧合才知道發展,及後你參與的諮詢當意見聽了就算;你去城規會反對,明明是5萬(反對)比7(贊成)意見,計劃照去;你到立法會發聲,甚至你旁邊有位70歲住在即將被拆遷的安老院的伯伯向官員下跪,哭求不要逼遷,撥款計劃依然繼續。當議員要強行通過撥款時,你有幾個選擇, (一)與其他人相擁而哭,然後散去,準備搬屋; (二)自焚或暴動引起公眾注意及向政府施壓;(三)闖入立法會要求對話,要求擱置撥款。

無疑我選擇了第三。我以理智和行動貫徹信念,在法官眼中的「暴力」(violence)而在我眼中認為充其量是「武力」(force),力求不傷害人及破壞財物,因我們目的就是進入立法會要求對話!事實上,如果示威者均以人及物件為攻擊對象,受傷者豈止一人?因此,亦當有人越過界線,以我又在其中的話,當然會試圖勸阻,一方面我不希望造成與目標不相稱的傷害,另一方面更不希望年青人因一時意氣承受未想清楚的代價,結果換來「村長」的嘲諷以及13個月的監禁。

但已在獄中近兩個月的我可以清楚地說,我沒有任何憤恨,即使有,只是針對不公義的制度暴力,針對金權政治向逼遷者所施加的隱性暴力而已!其實不少港人(包括將我送入大牢的幾位)都着重眼見(他們認為)的暴力多於看不見的而又更強大又霸道更不乎合公義的制度暴力,如果我們一天不掙脫這種思維枷鎖,一天也不會得到自由!正如老師你說:「民為貴,君為輕」,假若這政權從一開始以當地居民意見為重,好好商討,不欺瞞,不霸道,試問又怎麼會發生更大的衝突?誠然,我亦非說任何不公義的情況都可以激進行動反抗(即是可以,也要承擔極大代價) ,我由始至終是主張以合理且相稱的行動對抗不義,也希望從事反抗行動的朋友都有理智和仁愛處事,而非純粹發洩心中不滿,以贏取社會更多支持。

老師,因此不必擔心我,在獄中時日雖然沉悶,但我給自己訂下目標,每天鍛鍊身體,操練體能,也不停閱讀,諸如劉曉波、甘地、曼德拉、馬丁路德金等都成為我的良師益友,心靈導師,透過他們的經歷及抗爭策略,繼續思考我們的民主路。老師你引用孟子「天將降大任」的話語我會好好記在心裏,在獄中,不進則退,因此帶着耐心接受磨練,希望在出獄之日成為一個更剛強而有韌力的人!

感謝您來信鼓勵,請你好好保重身體,出獄後讓我請你飲茶!在這麼一個令人沮喪的時代,希望你也可以繼續有信心,有力氣,愚公移山,精衛填海,我深信只要我們好好努力,有堅定不移的決心,多麼高的山峰也能征服,多麼深的海亦可填平!加油,珍重!

你的學生
黃浩銘敬上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高等法院羈留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