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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擲三文治案 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三周

吳文遠擲三文治案  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三周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一案,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法庭裁定吳文遠普通襲擊罪成立,判監三星期。吳文遠獲准申請保釋上訴,法庭批准他以一千元保釋等候上訴,但要填交上訴通知書,並交岀外遊證件。

社民連成員等十多名支持者開庭前在法院門外聲援吳文遠,包括被DQ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七警打人案受害者曾健超。支持者擺放「毋懼政治起訴 力爭全民退保」橫額,梁國雄表示,當日自己也有買雞蛋,但被在場大量警方包圍,吳文遠是「遲到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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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指當日的行動只想羞辱梁振英,不想在肢體上傷害其他人,強調他們是代表香港人示威。他又說:「我地當日係為爭全民退保而去嘅,特首唔係人民選岀嚟,佢唔值得人民尊貴。」

吳文遠則稱,就法律而言,掟「軟淋淋」的三文治判刑理應輕微 ,如果予以重判 ,客觀上可見法庭已淪為被威權所利用:「為無權者抗爭係社民連榮幸,我無悔無懼。」

案情指吳文遠去年9月4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外向時任特首梁振英一行人投擲「臭魚」三文治,對一當時彎腰避過,三文治擊中梁背後的總督察劉泳鈞。吳文遠早前應訊否認襲擊罪。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表示,吳文遠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針對他早前曾稱梁振英於案發時表情「戚眉戚眼」,示意「放馬過來」,裁判官認為梁與被告並非朋友,不可能貿然接實三文治。裁判官認為,吳文遠只是在為合理化自己行為而自圓其說。

裁判官又表示,根據證據和有關片段,確認梁振英當時看不到吳文遠,不會向吳作岀默許向自己掟物品的表情,因此不接納吳文遠所言梁振英的表情默許吳向他掟三文治,裁定吳文遠普通襲擊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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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在判決後向裁判官陳情,表示自己出身基層,年少時學業優異,在澳洲墨爾本大學取得工程及商務雙學士,過去17年當跨國企業策略顧問;2009年加入社會民主連線,現時以義務身份出任社民連主席。

吳文遠重申,因為看不過眼香港社會的不公不義,所以選擇為弱勢社群發聲和香港民主做點事。他指梁振英則選擇投靠專制政權和拉攏黑社會,不擇手段地當上特首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只為裙帶利益者服務,並對貧窮長者置諸不理。「如果是希望能阻嚇未來挑戰權貴的示威者,那就更加客觀地實現習近平所說的三權合作論,司法制度慢慢被政權利用作打壓反對聲音的工具,即使這不是法官個人的想法及目的。」

裁判官蘇惠德認為,裁決只會針對實際證據和違法行為,與吳文遠背後的理想有多高尚無關,認為判刑應具阻嚇性。

記者:林肇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