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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看房子,經紀問我怎樣看《23條》立法後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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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因已有很多風聲指《23條》可在現屆政府任內立法,《23條》看來會在兩年後成事。到時香港應該會出現逃亡潮,而留港的人亦從此不敢發言,因不肯定這句言語會否入罪。最後做決定的是法官,你不知道他的取向,就算你幸而在法庭勝訴,政府也會上訴,總有一次會遇上一個保守和親建制的法官而被定罪。又因香港實行《普通法》,到時這就會成為先例,作為日後判案的參考,那就沒有人敢作聲。期間各敢言者亦有可能因訴訟費而破產。

而在罪成的一朝,大學學者甚至校長,法律界人士以及報章社評就總有人說這項判決高舉法治,他們尊重法治云云。

你可能會說,香港社會面臨這樣嚴峻的變遷和威脅,為何竟然沒有人仗義執言,仍盡在風花雪月,談的盡是沒有內涵。我又要再次重申存在主義大師海德格的說法:這個世界大部分人說的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閒言」──就算你一段尼采都沒有看過,你一定要記得這句話。

這些「閒言」其實不只沒有用處,還是有害的,因為海量的它們會淹沒了那星星之錚言。「三人行必有我師」、「開卷有益」等說法都是錯誤的,因為這類無謂文字,往往會令你錯過了真正的要聞。最近不少人討論Facebook是否道德,我認為它的不道德,就在於某些機構可以利用銀彈戰術,來在你的「即時動態(News Feed)」裡淹沒其他有用的訊息,操控輿情和愚弄民智,就像你經常會看到「XXXX基金」或「XX香港」的垃圾帖子一般,那不啻是五毛的一種高級變體。

大家對這件要事守口如瓶,也與中國大陸的影響力攸關。現在即使千里之外的國家也要向中國買帳,不敢批評大陸的人權問題;有外國大學在邀請達賴喇嘛演講後遭到報復,被大陸政府制止學生前往深造;Cambridge(劍橋)等大學出版社又應中國政府施壓而抽走六四和新疆動亂相關的文章,12月16日的《Economist》探討了這些現象,認為中國已破壞了全球的學術自由。假如連外國也要臣服,難道近在咫尺的香港竟可獨善其身?只有荼毒更深吧。識時務者為俊傑啊,像姓屈姓雷的就是真俊傑,吾遠遠不如也。

香港最終失去了言論自由和真正意義上的法治,說實在的它們就是斷送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港豬不問世事或顛倒是非,港奸則阿謏奉承推波助瀾,這個組合無人能敵、無堅不摧。這場核心價值的悲劇,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包括你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