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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電子煙的「追落後」

規管電子煙議案在立法會一拖再拖,食衛局局長陳肇始卻突然向傳媒放風,指政府在制訂監管條例上不會有預設立場,會考慮不同因素及各方利益再作決定。

電子煙在2015年前後成為本地話題,上屆政府當時曾揚言會全面封殺,現在又放軟口風,自然是為明年呈上立會的議案鋪路。當然,林鄭上台後,甚有一改梁特作風政策之勢,但需知陳肇始在上屆政府已是食衛局副局長,有關控煙的工作亦是由她主導,如今「轉駄」,對支持電子煙合法化的人來說,是能虛心聆聽;對反對者來說,就是讓人跌破眼鏡。

以往學校教科書都習慣將尼古丁、焦油和一氧化碳相提並論,令很多人誤會尼古丁的危害與後兩者相約。其實尼古丁的危害主要在於其成癮性,本身並非導致吸煙相關疾病的主因。電子煙及加熱煙之所以逐漸備受肯定,正正在於其相對傳統煙草的安全性。至於這種兩害取其輕的方法是否可取,那就見仁見智了。

不過話說回來,過往政府一向指沒有足夠科學證據證明,電子煙及加熱煙等新興煙草產品對吸煙人士的危害較低、對公眾健康有好處;現屆政府收回一刀切立場,也是推翻了過往的一套說法。無論最終議案內容為何,有關官員都應該明白,一味強調「電子煙並非無害」,實在欠缺說服力,亦側面反映政府在這個議題上做的功課不足,難免令人覺得前言不對後語。

最近,媒體坊間大多討論加煙稅的問題,而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聲稱加稅只是「追落後」。事實上,規管新興煙草產品又何嘗不是「追落後」?英美日等國家早已就有關產品規管立法,在加強控煙的同時,仍容許成年煙民合法取得更低危害的替代品。如果現在大家去日本走一趟,不難發現加熱煙已慢慢取代傳統香煙。反觀香港政府打算在明年四月,才將規管電子煙及其他煙草產品的議案交上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而議案仍未知會否包括加熱煙。以此立法進度,議案明年年底能通過立法會已是機會甚微,更莫談「追落後」了。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香港政府在研究規管電子煙的同時,亦應盡快將其他新興煙草產品納入監管範圍,以客觀角度審視科學數據,從而制訂出面面俱到的控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