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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後的四個隱憂

圖:有線新聞

隨著法庭宣判朱經緯入獄三個月,三年多前佔領期間最受注目的兩宗濫用私刑案終有結果,(上訴則另作別話)。看似曲終人散,但我起碼仍有四個隱憂。

無論七警或朱經緯,能成功被定罪,關鍵都在於犯案過程被傳媒拍下,以至他們難以替自己開脫。但試問佔領間期和以後,濫用暴力的警員又豈止七警和朱經緯?沒有被拍片或拍照,案件就死無對證,即使有,例如吳文遠被拍得在警車上被警員施襲,也因為輿論壓力不足而不了了之。另外須要注意的是,即使朱經緯整個犯案過程被清晰拍下,警隊內部的調查仍多番拖延和推卸,警方包庇朱經緯之心路人皆見。究竟過去和未來,還會有多少濫用警權的事件?尚有多少受害者?這是第一個隱憂。

七警案和朱經緯案本身只是幾個濫用警權的事件,「個別事件」本來並不可怕,但警方和社會某些人士的言論,已超越對同袍及執法者的同情,例如將濫用暴力說成是執行任務過程中的不幸,「為了捍衛社會秩序而付出代價,你並不孤單」等。要知道說這些話的,並非守在法院門外,連陳展鵬和朱經緯都分辨不到的大媽大叔,卻是民選議員和前高官等有識之士。是非黑白顛倒至此,這是第二個隱憂。又即使是非沒有完全顛倒,但肯定被和稀泥,抽走重要的大原則而只談感情,例如形容犯案是悲劇,或呼籲親友心連心打氣,其實更令人憂心。

近年休班警員知法犯法的情況嚴重。其實即使只得一宗已經不能接受,因為每個警員都受專業訓練,熟悉法律,市民大眾對他們的期望特高,更重要是,警員作為人民公僕,是在法定系統下受委託執行法紀的一群。休班警員犯的案往往看像瑣碎,例如偷竊幾十元,但所象徵的禮樂崩壞卻嚴重至極。究竟現時警隊招募警員有沒有秘密議程?例如會否為挑選願意執行政治任務的新血,犧牲了對他們品格的要求?而警隊內外一味護短的風氣,又會否成為警員知法犯法的催化劑?這是我第三個隱憂。

觀乎七警案及朱經緯案,法庭大致能安守本份,在判決中彰顯法律,刑期長短或有爭議,但至少有理據支持。可是,法庭和法官又能否繼續不偏不倚?有沒有比法庭更高層次的黑手作祟?最近人大常委對一地兩檢問題一言九鼎,超越基本法及本地法庭,足以令一雙黑手可以「合法」地閹割法律;另一方面,特區或中央政府雖未致於直接干預法官的判決,但仍可透過律政司長的委任,選擇性地檢控或不檢控,或要求加刑,透過正常的法律程序就可以玩弄政治,無論袁國強是否洗手不幹,陰影仍然揮之不去。這是我第四個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