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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個受傷的警察

以前寫文攞料時,除了找警政心理學的書,還有跟一些警察做過訪談,有老差骨、有年輕的、有幫辦、有PC,還有警校教官。

我不敢說很熟悉他們的心理,只算是略知一二。有不足之處,還請內行的朋友指正。

聽他們講述他們的工作、心態、苦樂,我大概得出這些印象:一般警員其實也是打工仔心態,他們大多思想不太複雜,總之就是服從權威和盡量避免孭鑊,而督察級絕大部分都自我感覺是精英,他們似乎對自己的身份十分自豪。

不論高級低級的警察,他們都有個共通點,就是他們是不能接受權威被挑戰。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一直的訓練和團隊文化,就是不能被人「拋窒」。例如查身份證、搜身、盤問、抄牌、控制場面,如果表現出有一絲猶豫,就會很尷尬。

他們不能被挑戰,而且習慣服從指示,所以他們被指示去粗暴對付示威者的時候,他們也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警察跟其他行業不同,他們有很大的權力,例如截查、扣留、在指定情況下使用可致命武力。他們擁有很大的權力,而且處理案件時往往有很多合法與犯法之間的灰色地帶,所以容易招致投訴和法律責任。

七警案和朱經緯案,令警察們反應那麼大,是因為這兩宗案觸及他們最恐懼的東西 – 行使權力時過了火、犯法而被捉個正著。

警察打犯或者對他們眼中的搞事份子動粗不是什麼都市傳說,只是在沒有影像證據,難以舉證(少有的例外是被閉路電視拍下並被控的案例*)。你說要驗傷,多數也不會驗到什麼,即使有傷,警察還可以告你襲警,是糾纏時弄傷了。

七警和朱經緯案的共通點,都是被傳媒拍下並廣傳,大家看到警察公然犯法打人,而警察不能辯解說是糾纏。七警是在曾健超被反手綁住的時候毆打他的,而朱經緯更離譜,是在沒有封鎖的行人路用警棍打正在離開的路人。

這兩宗案,在警察眼中,就不是我們想的那樣。在他們眼中,七警是在龍和道大規模衝突被潑液體之後教訓被捕的疑犯;朱經緯是要防止示威者扮途人聚集,在旺角清場後的當晚,警察都極度緊張,所以「重手」了。要不是TVB和DBC拍到,他們不會有事。

警察們最大的恐懼是什麼?就是做事過了火要面對牢獄之刑和失去收入、地位及長俸。他們會覺得不忿,會覺得被控的同袍只是收柯打做事,可是面對那些他們心目中的搞事份子,一時火遮眼做錯了。

七警案令警隊累積足夠的恐懼和忿怒,令西環控制的工會發動集會可以有那麼多人參與。朱經緯被判刑,也有警察工會向管理層施壓。

我不是要為警察辯護,只是想提供另一個角度讓大家了解警察心理。

說到警察心理,我想起一套戲,那是96年的《三個受傷的警察》。這是一套包含了不少97意象的電影,裡面講的不只是受傷的警察,還有港人面對殖民時代終結、新宗主國來臨的不安(就好像配圖的對白,警隊管理層也要準備面對新的權力)。

看到七警案和朱經緯案的新聞,我就想起這套戲。戲裡面有槍戰中被控誤殺人質被還柙的警隊精英;有錯誤槍殺蠱惑仔而被誤當是英雄,但最後感覺內咎的青澀警員;有被信任的上司戴綠帽而最後失控被殺的失意老差骨。聽聞這些故事是有警官參與創作的(誤殺人質案是真實新聞改篇),這三個警察的故事,可說是包含了警察最恐懼的元素了。

我想,警察們看七警和朱經緯案,感覺和看受傷警察故事差不多。

其實雨傘期間,行為比七警和朱經緯更殘暴、更離譜的警察大有人在。他們曾經做成的人身傷害更嚴重,可是沒有被追究。相比起他們,七警和朱經緯沒那麼僥倖,但這人不代表七警和朱經緯犯法打人不應該受法律制裁。我會形容七警和朱經緯伏法,是天網恢恢。七警和朱經緯案,是對所有以為火遮眼便可以為所欲為的警察的當頭棒喝。

* 案例:警察圍毆的士高經理,還告他阻差辦公,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涉案的高級督察和警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打人者被控毆打,被告全都被判監,並失去長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