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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刑藐案判刑】黃之鋒囚3個月 黃浩銘囚4個半月 岑敖暉等緩刑

【佔旺刑藐案判刑】黃之鋒囚3個月 黃浩銘囚4個半月 岑敖暉等緩刑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行動中,20人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案件去年底已完成審訊,高等法院今日就其中16名被告判刑。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判監4個月零15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判監3個月。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判監1個月,緩刑12個月,罰款1萬。

其餘13名被告包括已認罪的張啟康、蔡達誠、周蘊瑩、朱緯圇均被判監1個月、緩刑1年、罰款1萬元。已認罪的司徒子朗則因其擔當的角色,與不認罪的關兆宏、馮啟禧、熊卓倫、郭陽煜、朱佩欣及麥盈湘一同被判監6星期、緩刑1年及罰款1.5萬元。不認罪的趙志深和陳寶瑩被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罰款1.5萬元。

黃之鋒黃浩銘申暫緩執行 法庭下午處理

法官陳慶偉在開庭前頒下判詞,資深大律師潘熙向坐在犯人欄的被告告知刑期。黃浩銘對旁聽人士講述刑期,最年長的被告趙志深一度落淚,岑敖暉亦雙眼通紅。

開庭後,陳慶偉先讀出各被告的刑期,指基於黃之鋒和黃浩銘在清場時的角色主動,判處監禁。讀到黃之鋒的判刑時,他指留意到黃正就公民廣場案提出上訴,兩宗案件需要分期服刑。

案發時黃之鋒未滿21歲,陳慶偉稱收到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的要求,希望索取報告,但陳表示有關條例不適用在本案。駱應淦又為黃之鋒申請要求暫緩執行判刑。

潘熙及後同樣替黃浩銘申請作暫緩執行,表示他沒潛逃風險,又指案情較特別,應交由上級法院制定判刑指引。二人先行還押,法庭下午4時半處理二人的暫緩執行申請。

黃浩銘被懲教署人員帶走時,高叫「感謝法官判刑,爭取真普選的決心不變」。黃之鋒則說「大家加油」。

另一被告蔡達誠因私人事務缺席今早聆訊,將會在下午4時半會到庭聽取判刑。

岑敖暉女友何潔泓表示,今案件已拖拉長達3年多,二人都已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對於岑的判刑,她表示沒有特別感覺,因為「在外邊亦有外邊要做的事」,「盡量保持無特別起伏」。

10.03.59

黃浩銘籲311投票撐民主派

開庭前,黃之鋒指,部份被告很大機會入獄,3月11日的補選或要於獄中投票,但他們會坦然、無懼面對。他指未來面對多場硬仗,民主派與港人要團結一致,沒有放棄的餘地。

黃浩銘指,不論今日的結果如何,他們都無畏無懼。他指早前已入獄數月,不怕再入獄,對他而言是一個修行。他呼籲港人不要忘記4年前發生的事,民事禁制令是幫特區政府解決政治難題、逃避政治責任,政府至今沒回應真普選訴求。他指政府不停用法律作政治工具,真正藐視法庭、濫用司法程序的是特區政府、梁振英、袁國強。他希望眾人在獄中保持初心不變,繼續奮鬥,獄外的人在補選中投票支持民主派候選人。

0.03.49

岑敖暉指,案件拖拉3年2個月,見到政局愈來愈艱艱,打壓愈來愈多,此時要挺直腰板做人也愈來愈難。他指今日面對判刑的眾人,正是3年前不願屈服,認為佔領行動是行駛對抗暴政的權利。他希望港人不要忘記,雨傘運動出現,是因為有過百萬港人不願屈服於強權,繼續爭取相信的事。他認為監獄將是非常好的試煉,捱得過愈多挑戰,能堂堂正正做公民的力度就更加高,這是民主運動重要一步,「無論往後發生何事,政府用甚麼奸招、高壓手段對付我們,希望香港人能一起,堂堂正正做一個公民,堂堂正正做一個挺直腰板的香港人」。

16名被告包括已認罪的黃之鋒、岑敖暉、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周蘊瑩、朱緯圇,及不認罪的黃浩銘、關兆宏、陳寶瑩、馮啟禧、趙志深、熊卓倫、郭陽煜、朱佩欣、麥盈湘。 同案另外4名認罪被告張啟昕、黃麗蘊、馬寶鈞及楊浩華於去年11月28日被判入獄1個月,緩刑1年,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