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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確認輸」

信念與真理是不能退讓……屈服當權者的威脅或利誘更是不可退讓的底線。

2016年立法會選舉,眾志等...自決派、泛民、部分本土派參選人也不簽確認書,並直指其非「確認書沒有法律依據」。

印象深刻的是,在2016 年一次選舉論壇中,我與社民連的黃浩銘、泛民等人加入,譴責個別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行為。

「今天我打倒昨天我」

然而,政府未說不簽確認書,取消參選資格。參選人卻怯於被DQ ,便先自我審查,並簽署確認書。

再者,跟據上屆立法會選舉經驗,無論有沒有簽確認書,當權者也可以「洗橫手」強行DQ 合資格參選人。

「今日割一城 明日割十城」

屈服當權者的淫威,等於告訴當權者,「威脅」是有用的。民主派簽署確認書後,當權者便有「先例」可援,日後更可撓過立法會,直接在確認書追加條款,例如認同共產黨是中國唯一執政黨。如果「不簽」便否定之前「簽」的決定,才去說服公眾。如果是「簽」那麼「六四晚會」連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也不能叫。道德力量盪然無存,自己屈服強權,如何教市民不服從

信念不能移,香港人更無路可退,真的希望所有仁人志士堅守信念,有光榮和尊嚴重返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