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設立學前教育駐校社會工作服務刻不容緩

文﹕林惠芬/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前言

孩子是每一個社會的未來,富裕如香港理應可以給予兒童相對妥善而全面的照顧和扶持,但環顧香港教育對幼兒教育、中小學及大學投放的資源,便馬上知道這是一個倒置三角塔的比例;以學校社會工作的資源來說,中學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始於1979年,廿多年後的2002年,小學才終於増設全方位學校輔導服務人員(SGP)。但不幸的是小學輔導服務需要年年競投,同工流失率極高,但好歹也算是政府投放了資源;可是,學前教育呢?即使是幼稚園學券計劃和最新的幼稚園資助計劃,也只是近年的新生事物,學前教育駐校社會工作服務卻是遙遙無期!

香港幼兒政策,欠奉!

這是何等短視的社會褔利觀!?1979年政府有見青人犯罪問題猖獗,當時採納了吳夢珍博士的研究建議,落實投放資源於中學社會工作服務、青少年外展服務和家庭生活教育服務。但小學生呢?很少犯罪嘛,便因而遲了23年才有個非驢非馬的SGP;學前教育的學生,就更加不會犯事,不用多理吧。如此的思維,嚴重地忽略了幼兒的脆弱性,單看虐兒數字,不是很明確呈現幼童受虐的比例遠比中學生多嗎?近年受情緒困擾的父母帶著孩子輕生,往往受害的只會是幼童!目前香港仍缺乏一個長遠而具前瞻性的幼兒政策,與關顧兒童褔祉的國度仍然遙遠。而醞釀中的兒童事務委員會真的可以撥亂反正嗎?2007年有非政府機構得到短期的外界資助,在68 間幼稚園/幼兒學校提供駐校社工服務推行「幼兒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先導計劃」;社會服務聯會亦於2013年進行了服務經驗意見調查,結果早已反映幼稚園/幼兒學校和家長均表示對駐校社工服務有急切需要,可是4年過後政府仍沒有正視這個需要!

駐校社工效益明顯

十年前,筆者聽到了好幾位幼兒學校校長的訴求後,便設法向外界尋求資源,為多間幼兒學校提供駐校社會工作服務;這十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學前教育駐校社會工作服務有著以下價值和意義:

1. 增加家長求助意欲以減低標籤效應

家長可以在最自然、最直接和最能接觸服務的環境下向駐校社工求助,大大增加家長的求助動機,減低「家醜不出外傳」的負面標籤。不少有需要的家庭其實並不會主動向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求助,特別是對新來港人士或不熟悉社區資源的貧困家庭。可是,基於幼兒學校與家長的信任關係,家長願意接受服務的意欲便增加,駐校社工便可提供最快捷的援助,避免問題惡化,減低個人及社會將來付出更高昂代價的機會。

2. 加強親職教育及保護孩子的預防性工作

幼兒學校是幼兒人生學習的第一個階段,相對起中、小學,幼兒階段更有可塑性,又相對問題來得較具體和易於處理。幼兒的家長一般是較年輕的家長,他們極需要從這個時期掌握到良好的育兒方針,他們尋求解決問題的動機又比起其他時期的家長高得多,預防性工作在此階段進行為最理想時機,這亦是幼兒駐校社工服務成效較高的原因之一。

3. 及早識別和及早介入有需要跟進之家庭或幼兒以防問題惡化

從教育到兒童心理學的理論和實踐上,都確認了幼兒期對一個人的成長很重要。在幼兒時期接受及時與適切的幫助,孩子的發展將能夠獲得最大的裨益和對他們未來發展健全的人格起著決定性的影響。即使家長未能主動向駐校社工求助,社工也可藉著長期駐校,能主動識別到有需要協助的家庭,尤其是有家暴危機的隱蔽家庭,而這些家庭的孩子,是比小學生更不懂保護自己的幼童。

事實上,母嬰健康院亦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醫護人員透過協助幼兒作身體檢查或評估,往往發現幼兒不同的需要,甚至疑似受虐的狀況,但除非是情況嚴重而需要舉報,現時機制沒有要求醫護人員需要作出轉介,最多也只是鼓勵家長向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相關非牟利組織尋求協助,但家長未必願意被跟進或因不同原因而中止被跟進。如幼兒學校有駐校社工及母嬰健康院有轉介機制,醫護人員便可直接轉介個案予駐校社工跟進,也不需要擔心家長因不同原因而拒絕或中止服務,因為駐校社工最是直接和容易接觸家長和幼兒。

4. 擔當老師與家長的橋樑以跟進不願正視問題的家長

幼兒教育工作者主力培養幼童的全人發展,在校園內的學習流程,已鋪得密麻麻了。他們能否應付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時,又要妥善處理家長的需要、識別有家暴危機的家庭、初步識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等等呢?駐校社工可擔當老師與家長的橋樑,避免老師與家長因管教幼兒或跟進家庭時出現的角力關係。事實上,駐校社工可較全面了解和跟進學生及其家庭,老師和駐校社工跨專業的協作,能更有效及更全面地即時照顧學生及其家庭的需要。最重要是社工具有專業諮詢和輔導技巧,能有技巧地協助家長一起及早正視其家庭或幼兒所面對的困難。

5. 駐校社工與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於一般個案和高危個案的分工與合作

現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家庭社工早已面對海量的個案,有些個案其實可由幼兒學校駐校社工跟進而不需要轉介,例如一般親職管教或對有特殊需要的幼兒之支援,以及協助轉介社區資源予家長。如沒有駐校社工,老師又如何在繁忙的工作中支援家長呢?當家庭問題開始惡化,特別是一些疑似虐兒的個案,駐校社工因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故可知道如何與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家庭社工洽商下一步安排,亦掌握正式轉介時所需要的資料及注意事項。駐校社工的存在可專職負責家長輔導和識別工作以作跟進或分流,這能與幼兒教育工作者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哪個部門,哪位官員可決定駐校社工的去向?

香港早已有如何處理虐兒的機制,但我們重視加強對家長和幼兒的支援而只非著眼於舉報程序。學前教育駐校社會工作服務最能及早辨識、及早介入,且是低標籤、低成本,但又具高效益的支援高危家庭的社會工作手法。幼兒學校是社會服務介入點的最佳平台。

十年來,筆者除了年年到處找尋資金努力延續服務外,也同時忙於奔走各個政府部門、立法局議員和社會服務聯會,去告訴政府學前駐校社會工作服務的重要性。但筆者發覺,原來這個議題,連對口的單位也是沒有的:學前教育一時是教育局,一時是勞褔局;一時有些官員肯對話,有些眉目可做做試點;一時又會因官員離任而人走茶涼;共同奔走的行家又是人來人去……

香港社會受夠教訓了嗎?孩子的生命如此寶貴,設立學前教育駐校社會工作服務還能多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