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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ugh is enough

無論是皇后大道東,亦或是紅色鑲著皇冠的郵筒,還是廣東話繁體字,這些都是香港回歸前的原有生活模式。在【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第二*及第五^條的承諾下,實享有五十年不變的保障。

但近年在別有用心者的高度干預下,這條原本很清晣的界線變得越來越模糊。制服團體的步操規格,實在是極不起眼的細節;要不是有人強行改變行之有效的作息,實在不會有任何香港人留意。

今次事件不知是中聯辦在背後再次發功「去殖」,還是那些急於賣港求榮之輩自己想出來的擦鞋大計,但在坊間引起很大的迴響和反彈。我們慶幸各制服團體「企硬」,在極短時間內達成共識,暫時排除了令港人疑慮的建議。

可惜在近年的經驗,恐怕過不了三數天環球時報又要發社評,製造另一個中港矛盾,批評香港人(今次矛頭將會指向制服團體)不愛國甚或攪港獨。制服團體暫時是頂住了,對今年五四步操有統一共識,但七一呢?二零一九呢?我們恐怕各團體將會受到越來越大的壓力,被統戰、被整頓。

在傘運和議員及候選人被DQ後,香港整體上瀰漫着很重的無力感。很多人認為能試的都做過了但沒有結果,所以任何其他嘗試都只會是徒然,唯有「揸頸就命」。這正正是當權者希望製造的效果,香港人必須拒絕習慣逆來順受。

香港人需要作出更大的堅持,向無理和極權説不。在自己的崗位(例如我們金融從業員)更要發揮一己之長,捍衛現時所屬領域的優勢和制度。另外,公眾輿論壓力其實是極有力的工具,當然在今日傳統傳媒歸邊的環境下有相當困難,但只要每一個香港人願意多行幾步,我們仍然可以讓當權者聽到我們反對的聲音。

最後我們想再一次提出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中聯辦主任王志文最近高調要求特首及希望與港人「行埋」。西環治港其實極不理想,是大部分香港人所不願見,對香港更是百害而無一利;我們必須煞停。

*基本法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基本法第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圖片來源:明報即時新聞

思言財雋 Financier Con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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