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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件可以做的事

十件可以做的事

攝:周頌謙

大埔公路嚴重巴士車禍,雖然涉及人為超速因素,然今次事故不吝是一次機會,讓社會重新審視目前道路安全、巴士運作、政府監管以至整個公共交通政策及城市規劃的問題。政府宣佈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範圍包括道路安全、駕駛安全及巴士營運方法,無疑是過份狹窄,忽視了更大的背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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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巴士前的車速(網上圖片)

筆者故舉十項可以做的事。

1. 巴士迷文化近年愈來愈盛行,除了追車拍攝險象橫生外,更直接影響了巴士公司運作。以出事的馬場特別線為例,巴士公司為迎合部份車長及巴士迷要求,以非常見/罕見的車輛行走(「特見」)。九巴或許亦了解到這問題,在事發後表示會在下一個沙田賽馬日(年初三)派出資深車長行走馬場線。長遠而言這種情況必須停止。

2. 港鐵其中一種應對乘客擠迫、「衝車門」令列車運作受影響的方式,是增聘大量車站助理。巴士公司也可在這方面入手,改變近年因節省成本而不斷減少的站長等職位的政策,在繁忙的時間及車站增聘更多站務助理,協助解答乘客查詢及上落車等雜務,減輕車長的壓力。

3. 巴士車長的另一個壓力來源,便是愈來愈繁忙擠迫的道路,令行車時間不斷增加。早在2014年年底,交通諮詢委員會已公佈《香港道路交通擠塞研究報告》,明確指出私家車過多。然而政府至今除調高五項道路違例罰款外未見有其他措施,立法會議員近年更關注的竟然是泊車位不足的問題。政府除須推動《報告》的建議外,亦要推出更多減少路面交通的對策。

4. 短期之內,警方可加強打擊繁忙道路違例泊車,特別是巴士站範圍內停車及傳媒已多次報導的中區一帶。

5. 政府在管理道路上,應盡快制訂更多措施給予公共交通及巴士更多路權,包括增設更多巴士專線。近月討論的「三隧分流」(三條海底隧道分流,或連同三條新界東往九龍的隧道的「六隧分流」),應優先將專營巴士的收費全部按最低標準統一,令巴士公司在設計巴士線及安排車務如出廠、回廠、「私牌」(暫停服務車輛)的路線時,不需再考慮隧道收費,而是選取最快捷的道路,節省行車時間。

6. 運輸署、巴士公司及區議會,每年均就巴士路線加班減班有無盡的爭議,區議會認為巴士公司「加慢減快」,有需求的服務未有增加資源,於是牽連部份明顯需求較低的服務難獲同意減班削線。源頭之一,是運輸署在2010年制訂的《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中有關改善及減少服務的指引》,並未獲得區議會及公眾授權及認同。運輸署應與區議會及立法會商討修訂《指引》,令《指引》與時俱進,設下一個大家均認可的制度,包括更合理的減班削線標準及替代服務、優惠的安排。

7. 事故引伸的最多討論的事項之一,便是巴士車長待遇不高、人手不足。這反映運輸部門近年依賴專營巴士的公共交通政策失敗,此思維亦反映在《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中。願意擔任職業司機的人本來大有人在,這在近年不斷上升的客貨車數字及所謂「違法」的 Uber 預約服務盛行可見,只是巴士行業令職業司機卻步。政府應推行多元化的交通政策,而非集中於「發展」專營巴士,包括將 Uber 的預約車輛服務合法化,減少私家車車主出行。現時的的士服務方面,則可將多年來均存在的「泥鯭的」合法化,設立認可的共乘路線,特別是鐵路站往來新界鄉郊地區的服務,應對市民住所鄉郊化的趨勢。

8. 《研究》中再加重專營巴士責任的「中型巴士」及「豪華巴士」政策亦應叫停,並納入小巴及非專營巴士作全盤考慮。小巴增加座位至19人後,其實載客量仍然相對不高,部份客量高企的小巴線用車可高達數十甚至逾100部,加重司機人手需求。政府可推動部份小巴路線,轉型為中型巴士服務(如不企位的24或29人巴士、一般載50至60人的全座位旅遊巴或可企人的單層巴士)。豪華巴士路線則可開放予非專營巴士經營商提議,以停站少、行走的道路較不繁忙為標準。

9. 當然,公共交通更深層的問題是鐵路獨大。政府出資興建壟斷性鐵路,令其他私人公共交通營辦商經營困難。政府應參考他們最喜歡的新加坡政府,由政府擁有巴士資產,再將經營權招標予私人公司,這樣才可擺脫私人公司要維持盈利而削減包括巴士車長成本的困局。政府資助好像十分遙遠,但其實目今已經存在,包括長者兩蚊乘車優惠、即將出台的公共交通資助計劃以及渡輪的資助措施。政府可先在小巴試行,將部份必定蝕本的鄉郊路線,設定服務條款及資助額上限進行招標,再將措施逐步擴展。

10. 最後最後,當然是城市規劃問題。就業職位集中於九龍及港島,市民卻愈住愈遠,必然令道路及公共交通超負荷。最近一次立法會工務小組上,工黨張超雄提到為何將灣仔的稅務署重置於啟德而非天水圍,看似是「不可行」的建議,其實十分十分值得考慮。如何推動彈性上班時間、在家就業及增加新界地區的就業職位,是有長遠視野的政府必須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