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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豪夜市賣甚麼?

朗豪夜市賣甚麼?

深夜三點幾,路過旺角朗豪坊一帶,在面書洗版的人潮已散去,仍有二三十檔小販在最後衝刺,向夜歸人出售地道美食。

臭豆腐、燒烤、魚肉、魚翅、夾餅、粟米樣樣齊,有炸香蕉、土耳其烤雞和印度烤餅已充滿驚喜,但居然有燒生蠔,而且仲有人排隊買,咁會唔會太過分呢?這還叫新春小販夜市嗎?癡線啦,它早已進化為真真正正的美食嘉年華,而且有別於昔日街頭廣東小食大雜薈,把香港中西及印巴等地飲食文化共冶一爐。

看到這一幕,妳/你就會覺得,政府和一班自問很有腦的商界精英搞的美食車,完完全全是個笑話。

不過,置身於現場,各種美食的香味,連同煎炒煮炸發出的聲音和熱力,在在告訴我一個事實:這地方最吸引人的不是食物,而是其本土風味,其老香港的特色,以及一種充滿獵奇刺激、難得野性不羈的感官之旅。

只顧賺到盡的市建局高層和領展CEO 王國龍是不會明白,為何那麼多年輕人有舒適、企理和豪華的商場不幫襯,走去光顧如此地踎的流動街邊小檔,無冷氣歎,無位坐,環境擠迫得來還有點混亂。因為大家都受夠了!吃喝玩樂是人生中極重要的事情,但在香港,它變成一種被規範、被格式化、欠缺驚喜和新鮮感的消費過程。

顧客之所以為顧客,要扮演特定角色,像生產線上一員。所謂顧客至上,其實受到諸多限制,她/他們只能坐在固定位置品嘗由侍應端上來的食物(完成品),對於是甚麼人製作,如何炮製等等,顧客難以知道(甚至無權知道)。食完便盡快埋單的這種消費經驗,在香港寸金尺土的情況下,當然變本加厲。只有在比較貴和高檔的食店,才可以慢慢嘆,不用趕喉趕命,又不會感受到阻住地球轉的無形壓力。

朗豪夜市(及其他民間墟市)正打破這種成規。食物是一邊整一邊賣,新鮮熱辣,而且容許人和檔主近距離接觸,帶著熱切期盼的心情,由嗅覺和聽覺的享受開始。食物送進口裡咀嚼至吞下肚中,只是感官享受的一部分。現在連排隊等候都成為有趣的事兒,而且那種醞釀的心情增加了口水分泌,使人更珍惜食到口的食物。

這一切,一直是香港飲食文化中的重要部分,但領展和市建局過去多年把一個又一個充滿人味的社區剷平,容得下這些小販/小店的空間都沒有了,本土街頭美食的文化近乎失傳。但這代表它們低端和欠競爭力嗎?經濟學者喜歡說擇優,喜歡說市場決定,但現實是有市場也不能生存,因為決定權在地主手上。

所以,在我看來,那股飛撲去幫襯夜市的熱情,內裡藏著一種對這城市諸多設限的控訴。這些限制不止在政治上,還牢牢地箍緊了日常生活的多個環節。光顧夜市/墟市,除了追求美味和感官上的新奇刺激,更是不少人一種隱晦的表態方式:作為一個人,有時候需要野性一下,離經叛道一下,這城市已不能給人希望,但請不要連讓人透氣,讓人自由活動舒展的空間也不給我,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