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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錢不派錢?泛民請勿政治自殺

派錢不派錢?泛民請勿政治自殺

配圖不是亂配的,Twice,大家會明我的意思

政府透露庫房盈餘1300億至1500億,千幾億盈餘即是多少?政府16-17年度的經常性加非經常性收入是5377億。17-18預算的收入是5077億。1500億盈餘即是原先預計收入的差不多三成。

這千幾億應如何運用?

工聯會和雷鼎鳴建議派錢。泛民建議退稅和津貼低收入人士。

我未見過有比這樣更作死的政治自殺,尤其是補選在即的時候。

泛民的邏輯是幫助低收入人士嗎?又不是,因為他們又建議退稅。

如果他們的邏輯是還富於納稅人,但其實香港薪俸稅納稅人只佔總人口二十幾個巴仙。而為數不少的人納稅只是一萬幾千,以過往政府退稅的計算方式,大部份納稅人只拿到幾千元退稅。還富於納稅人,實情是人口裡面大部分人沒有受惠。

如果他們的邏輯是又幫最低收入人士,又還富於納稅人,那樣做的話,即是基層受惠、佔人口少數的納稅人受惠,但那些月入剛好不是基層,不用納稅或者只需納數千元稅的人沒有受惠。這批人為數不少,當他們對上和對落的階層也受惠而他們得個桔,他們會有什麼感受?

有些人說派錢是民粹。如果回水閃民料,難道津貼基層和退稅就不民粹?那只是派錢的規則不同而已。

況且,如果只補貼低收入人士,其行政成本必然十分高昂。因為如你要查幾百萬人的收入和資產的話,那肯定需要龐大的人力物力,而且肯定會鼓勵大量虛報,你要查的話又需要人手。

有人說派錢不公平,因為窮人、中產、有錢人也是同等金額,為什麼李嘉誠也可以有6000元?

認為派錢不公平的人,其實應該也反對退稅,因為退稅是有錢交稅的人少受惠。更重要的是,其實派錢的效果是累退的,即是同樣派6000元的話,本身月入6000的人便多了月入的一倍收入、月入60000的人只多了10%收入。

況且,派錢的行政成本最低、最不會鼓勵詐騙、最不會出現一個仙也得不到的夾心階層,即是造成的社會分化最少。

當然,也有人提議不如跟政府過往的做法,綜援出多一個月、公屋減租一個月,那便最能令基層受惠。這提議最反智的地方,是他們忘記了這個社會有很多人沒有公屋而住劏房捱貴租、低收入而不領綜援。公屋和綜援本身已經是政府福利,你加倍福利,其實是在懲罰那些沒有公屋或綜援福利的基層,這種基層為數不少,他們叫「n無人士」。

又有人提議替全港住戶交水電費,那便會抒解民困了。這個提議其實跟全民不論貧富派錢沒太大分別,分別只是你強制他們把錢用來交水電費,而且最大分別是那很多劏房戶是沒有獨立電表的,替全民交電費實際上是益了劏房波,sorry,打錯,是劏房業主。

如果像當年胡鬚曾那樣建議把6000元放入強迫金呢?我想到今時今日,應該沒有人敢再提這個建議吧。

當然啦,有人會問是不是非派錢不可?可否把錢用在各項政府服務、基建設施、成立種子基金、撥入儲備,甚至是把錢用來投資?我的看法是可以,但如果政府把千幾億全都這樣用的話,市民一個仙也沒,那是政府的失責。因為政府本來是應該收支盡量不要相差得太離譜。收支相差的太多,其實是藏富於官府,而不是藏富於民。前者和後者的分別是,前者的效率一般較後者低,而且容易變成益自己人。

政府有盈餘的時候,當然應該改善各項服務,例如吳克儉年代每間學校被cut的圖書津貼。可是改善服務,每項只是三五七億,那跟派錢沒有衝突。

反對派錢的理由還有一個,就是擔心刺激通脹。其實在全民就業的環境下,所有津貼、退稅、增加公共開支也會有刺激通脹的效果。如果擔心通脹,那就連津貼低收入人士和退稅也不應該。

當香港所有常住人口(約710萬)也派6000元,支出是426億。如果每人10000元,是710億。餘下還有600億以上去搞醫療/教育/老人福利。有何不可?

寫得太多,我怕大家忘了重點:派錢是符合公平、效率、公共財政原則的做法。當建制派也支持的時候,泛民竟然反對。如果政府真的跟泛民建議那樣做,只津貼低收入家庭和退稅,一個仙也沒有的那上百萬夾心階層的冤氣發泄在選票上,那不是政治自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