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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獄中雜感》-香港人3.11全投泛民!

《銘獄中雜感》-香港人3.11全投泛民!

戊戌年大年初一,我未能跟家人一起過年,13+3(再加上佔旺刑藐案各被告),目前獨我一人仍留在獄中,然而,我並不孤單,也替在外的戰友高興!

當我正準備迎接第二次監禁之前,我站在高等法院門前說這是我的修行。縱使我未能如之鋒一樣獲得保釋,無奈讓我心愛的度過孤單的情人節,我心裏也沒有半點抱怨和憤怒,我告訴自己,這是鍛煉。因此,我隨即重新(延續)在第一次坐牢時的操練和閱讀。自第一次保釋後,在外反而沒時間專心做運動和讀書,要再(在)獄中重新鍛煉是需要時間。當做數十下掌上壓時,是很難想像三百掌上壓是從何談起。那就由現在開始操練,由時間去栽種,到開花到結果。其實,民主運動幾可一樣,不用告訴我形勢是多麼嚴峻,中共有多麼強大,民主有多麼遙遠,由今日起花上的功夫,當下的堅持,肯定會成就後世的幸福!

不知不覺,已在獄中一個月,在外面亦發生了不少事,例如民主派初選爭議,周庭及眾志被DQ等,確實令人眉頭深鎖。一如我在入獄前說過,希望大家別再將這次補選視為民主派內挑選議員的普通選舉,這次補選是兩陣對決,是DQ與反DQ,人治與法治,謊言與真誠,特權與平權之戰,我們縱然對不同候選人有不同見解甚至好惡,但即使那位(民主派候選人)非我心所願,我亦必須借那位得到民主派集體推舉的候選人的勝利來告訴中共,過去DQ議員,追殺年輕政治犯等主張都是錯誤的,而且在此形勢下,香港人不但沒有被嚇倒,反而更有力量,這樣的一個警誡才可制止當權者繼續行惡。如果香港人在此關鍵一戰缺席,沉默不作聲,相信只會換來政權更強大的壓迫。

終審法院最近就公民廣場案頒佈判決,縱然,終院在判詞中糾正了不少上訴庭的錯誤,但其對暴力的定義似乎非常廣闊(因視黃之鋒等闖入公民廣場為輕微「暴力」),也變相令非暴力抗爭及公民抗命的空間相對收窄,的確引起寒蟬效應,令群眾多了一層憂慮,生怕他朝在遊行集會發生的擠擁碰撞被視為「暴力」而判處監禁。究竟甚麼是暴力呢?似乎法律和判詞沒有說得很清楚。而是否所有「暴力」也不合理不合法呢?我一直思考這樣的問題。假如一位警員向持械行劫的匪徒開槍,又是否「暴力」呢(但警察都會說是合理武力)?當然是,但我們不會認為合法不合理。但若果警員向一個手無寸鐵的小偷開槍呢?相信這個「暴力」並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了。同理,假若示威者重奪公民廣場時不但破壞閘門,甚至毆打所有阻止的保安及警員,相信不少港人都不會接受,會認為這是過份;但如像是雙學三子當晚,甚至東北當晚,都非以傷人毀壞為目的,打算對抗踐踏人權,甚至強搶民產的制度暴力,那麼這樣的「暴力」又是否過份和不合理呢?此所以,即使我們視反抗者的行動是「暴力」也好,最重要的似乎是雙方武力(或法庭理解的「暴力」)的比例是否在合理範圍,正如示威者衝擊,警員也不會立即去到催淚彈或開槍的層次,相反,示威者亦難以因受到目前的制度暴力而進而以暗殺或炸彈襲擊反抗,否則是不能為社會廣泛接受。

既然是要視乎武力比例,那麼縱使法院認為雙學三子有牽涉「暴力」,也應按比例給予刑罰,而非立即給予阻嚇性的監禁刑罰,正如終審時亦有辯方律師提到的「跳崖式判刑」(即一涉「暴力」立即重判入獄)只會引致寒蟬效應。誠然,無論是社會運動或選舉都有一定程度的障礙,然而我仍確信非暴力運動會為香港帶來真正的民主。只是,我們需一要更有智慧,更有組織和紀律的運動。希望是一種信念,只要我們願意相信每個人的付出會帶來改變,在絕望之中就可找尋希望。更何況,事實上不少人仍然未知道民主制度與幸福生活的關係,我們且要更用心和更有耐性使人們知道並認同我們的抗爭,在新一年會有不少挑戰,希望各位民主同道能繼續努力,追求民主,實踐公義!

黃浩銘
赤柱監獄書
16.2.2018

後記:
新年的赤柱監獄相當熱鬧,但恕我未能一一細數,不少非洲囚友都會跟我(或大家)說「恭喜發財!」,但其實他們以為是代表「新年快樂」,我告訴他們本意是祝福人家富有,並告訴他們更應祝福其他人「身體健康」,他們學得很快,周圍祝福香港囚友,真的喜氣洋洋。記得中七高考,中文口試題目也是「恭喜發財」,但我嫌太功利,下一句基本上就是「利是逗來」,痛斥拜金勢利,說道如果沒有健康,縱有千億萬貫也是枉然。因此,也在此祝福大家身體健康,幸福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