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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佔旺刑藐案被告上庭 七人擬認罪

第二批佔旺刑藐案被告上庭 七人擬認罪

獨立攝影師蕭雲

(獨媒特約報導)在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被指違返法庭禁制令拒絕離開的人士,今日第二批共15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被告上庭進行審前覆核,其中7人擬認罪。

15名被告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歐煜鈞、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柏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其中陳瑋鋒、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榮華及梁翰林表示承認控罪。

在庭上,控方代表律師杜淦堃提到,現時有7名被告認罪,當中有5人已同意案情。法官陳慶偉建議安排在審訊第一個星期處理,辯方律師駱應淦則要求在完成審訊才處理剩餘2人的求情,但陳慶偉決定一次過處理7人。

四名被告沒律師代表,其中文伙安和劉鐵民缺席聆訊,因為後者沒有固定居所,所以警方未能聯絡告知上庭日期,控方表示如開審前未能聯絡,會要求法庭頒下其他指示。翁耀聲同樣沒有律師代表,他表示正在申請法援。黎宇聲則稱未有決定是否承認責任,表示在兩星期內決定:他曾申請法援被拒,但表明不打算聘請律師。陳慶偉要求他在4月9日作回覆。

控方提出修改事實陳述,包括增加各被告出現在旺角的時間及被告陳子勳的案情。辯方大律師鄧鈞堤要求用英文陳詞,陳慶偉表示「你用中文慢慢講,咩都有第一次」。鄧鈞堤表示,律政司有關陳子勳的事實陳述曾有三次錯誤,質疑律政司在2016年發現有出入後,卻在2018年才申請;質疑被告有心理上的負擔,要求法庭拒絕申請。

杜淦堃回應稱,早在2016年12月已提交相關案情陳述的版本,重申看不到辯方的問題。陳慶偉決定在4月9日一并處理。

駱應淦要求律政司在4月9日前將新增的證據提交予辯方,稱「開波前俾到」,陳慶偉稱:「用開審啦,無用開波,世界盃都未打,八月先打。」案件將會在4月9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同案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及歐煜鈞在去年3月認罪,分別被判入獄3個月及入獄1個月,緩刑1年和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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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政關成員翁耀聲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