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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海麗邨清潔工後,又一宗「壓榨長者清潔工」事件

繼海麗邨清潔工後,又一宗「壓榨長者清潔工」事件

「食環外判清潔承辦商欠薪扣合約」
個案申訴記者會新聞稿

「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 - 新界」聯同一群於上水及粉嶺工作的食物環境衛生署外判長者清潔工友,在今天於中心舉行「食環外判清潔承辦商欠薪扣合約」個案申訴記者會,揭露食環署外判商「立高服務有限公司」(下稱「立高」)多番不公平對待長者清潔工的嚴重勞資問題。相關長者清潔工自2017年10月1日起受聘於新公司後,頻頻遇到短付工資、車費津貼金額混亂、不獲發還已簽署合約、合約顯示入職錯誤日期及不獲發糧單等不公平待遇。現要求食環署及勞工處介入事件,以及促請政府立即檢討外判制度。

受影響長者清潔工友多為低學歷、中老年人,時刻擔憂遭辭退後更難找到新工作。他們受聘於「立高」後,不斷遇到短付工資等問題;雖多次反映,但一直遭受公司冷待。他們亦曾向監察站頭的食環署職員反映情況,卻未受食環署所理會,求助無門,感到非常失望及無助。

清潔工友後經本中心協助約談外判商「立高」,以商討解決方案,惟「立高」上週已回信,表示已解決所有問題,因此不出席會面、亦不肯與清潔工友會面。我們認為「立高」罔顧清潔工友權益,對短付工資等問題不聞不問、合約出現錯誤更加視若無睹:

1)短付工資

部分清潔工友發現糧單的計算薪金方法混亂,不時出現短付工資的情況,每人由數百至近千元,反映「立高」未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後 7 天內支付工資,違反《僱傭條例》。清潔工友發現短付工資的問題後,即向負責上水及粉嶺站頭的管工反映,但從未獲公司管理層回應。

2)車費津貼金額混亂

部分清潔工友須乘車往返簽到地點與工作地點,相關車費津貼須根據《勞工條例》實報實銷,不可計入薪酬;惟「立高」沒有向不諳法例的長者清潔工解釋法例,反而要求清潔工自費車資,然後擅自以薪酬名義發放部份車費津貼,影響清潔工的強積金供款,有機會導致工友薪酬超出政府交通津貼的申請限額,失去申請資格。此外,「立高」亦屢次出現不發糧單予清潔工的問題,工友無法確定薪酬、強積金和津貼的具體名細,終日為微薄工資的金額而擔驚受怕!

3)不發還已簽署合約予清潔工

不少清潔工友未獲「立高」發還已簽署合約。根據《勞工條例》,僱主必須給予僱員一份合約副本以作保存。清潔工友一直向負責上水及粉嶺站頭的管工表示,須盡快取回自己已簽署的僱傭合約副本,但多次要求不果。此外,「立高」於清潔工入職時,要求教育水平不高的清潔工一次過簽署多份文件,包括合約末頁的「簽收合約」,惟最終並未在簽署後發還合約予清潔工友,疑違反外判招標要求。

4)合約顯示錯誤入職日期

部分清潔工友亦發現,糧單上應作「2017年10月1日」的入職日期,遭「立高」寫成「10月2日」或「10月3日」!其他從未獲發還合約副本的清潔工,甚至無從確定自己合約上的入職日期。由於外判日期為期兩年,即應由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因此,遭寫錯入職日期的清潔工友會被視為受僱少於24個月,未能在外判期滿後領取應得的遣散費,預計工友將損失遣散費約一萬多元。

受影響清潔工友現有以下三項訴求:

1)要求「立高」於7天內向清潔工支付未付工資;
2)要求食環署及勞工處承擔部門責任,從速介入事件;
3)要求政府正視勞工問題,立即檢討外判制度。

發言人表示,事件反映本港大多以外判形式經營的清潔工作,實在直接損害低收入基層清潔工的應有權益,甚至涉及違法行為。發言人提出,現時制度監察範圍狹窄,對違法公司根本沒有阻嚇作用。政府一直強調,本港制度足以保障外判非技術工人的權益,如對不良外判商施行「扣分制」、發出「失責通知書」;惟前線食環署職員在知情後並未介入,或於執法時明顯讓清潔工無法反映事實(如在管工面前查問清潔工意見),虛設條例、有法不執,為人詬病。發言人強調政府應從速檢討外判制度,關注長者勞工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