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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世間,抽稅為何物?

問世間,抽稅為何物?

早前跟一個在北美唸博士、主攻政治理論的朋友聊天。他說,他於研討會上認識到一個朋友Waheed Hossain,佢係做Stephan Gosepath有篇講遺產稅既paper既commentator。佢覺得對方有一個point很有意思。

原來taxation係可以設計到「容許inheritance of symbolic meaning,但not exchange value。例如一個house咁,原本既下一代可以用一個stable既價格租返個老豆留落黎間屋,又或者直接住返係間屋度, 但如果佢地拎黎賣,個state就可以直接透過taxation去將買賣既exchange value抽走,於是inheritance係可以craft到一個位:容許D人去承繼某D好重要既符號意義,但同時唔比個exchange value傳落去下一代以造成economic inequality。」

我想,這種設計很難在香港出現,但至少讓我們見識到,抽稅有不同的可能,每一種具針對性的設計其實都在體現不同的價值(組合),都會令人的行為以至心理、文化產生轉變,進而塑造出不同的社會型態、經濟結構和精神面貌。

我追問這個朋友,知不知學術界關於這方面的研究普遍否。譬如說,那個符號意義和exchange value間的張力和權重問題,似乎就涉及政治哲學或政治經濟學,是很跨學科的一回事,但依我所見,在香港討論稅收大多數係一刀切,而且由鼓吹抽稅越少越好的經濟學者主導---他們不會同意抽富豪稅去補貼減中產稅的損失。印象中,我未見過有人深入探討怎樣設計多元的選項,從而收窄富二代和一般人之間的財富差距。

我朋友說他自己沒怎麼見過,可能歐陸方面有多一些這類研究吧。他又介紹Waheed Hossain之前寫的一篇文Why should we care about competition。他說,有時經濟學家會將經濟比喻做一場運動競賽,大家會係競爭中進步。但Waheed Hossain話有不同的方式去"structure"個競爭。當競爭最後關乎你人生重要物品既比例越高,就越難變成係果種彼此享受互相進步既競爭。

另外,他又說,不止稅收,很多人就算講「擁有」一個property,箇中意義都唔算太清楚。為何這樣說呢?他舉個例:你在某區域擁有一塊地,但歐美國家很多時都有所謂既zoning law,即係係果區所有既地只能夠做某一種用途。既然唔係想點就點,咁in what sense果樣野係「我」擁有的東西? 國家對property用途既大規模限制是否損害了private property right(例如zoning law)?我即時想到,不作這些限制而利益受損的人,政府又有否虧欠她/他們?怎樣取捨才平衡到各方權益?

他總結時說,好抽像咁假設「我」擁有一樣野,就好似擁有一個蘋果咁,對具體討論怎樣對各色各樣私有財產施加最有益於大眾的限制,係冇咩特別幫助。我很同意。用教科書的抽象理論支持某種政策,或許對經濟増長有好處,但隨著涓滴效應失效,香港的問題老早是「一味做大個餅為乜」,只追逐GDP,根本不是對症下藥。